
賞析 / 嚴勇 、音頻 / 張佳
荀子認為,人的本性從一生下來就有貪圖私利之心。這是從根上解決不了的,只能借助于后天的努力來改變。人性本惡,如果放任這種本性,那么爭奪就在所難免,謙讓是不可能存在的。人性本惡,如果放任這種本性,那么忌妒仇恨的心理就就在所難免,殘害忠良的事情就會屢有發(fā)生。長久下去,忠信也就不存在了。人性本惡,如果放任這種本性,那么愛好聲色的欲望就在所難免,淫亂的事情就會屢有發(fā)生。因為,沒有哪個人不喜歡聽好聽的,看好看的。長此以往,禮儀制度和道德規(guī)范,也就難以存在了。既然這樣,如果放任這種本性,順著人的欲望,就一定會發(fā)生爭奪,就會出現(xiàn)違反忠信、禮儀、道德、制度的事,從而引起社會的動蕩不安。正因為如此,師長和法制的教化、禮義的引導才有存在的必要性。只有確立合乎等級制度的正常秩序,社會才會長治久安。這樣看來,人性本惡的道理已經(jīng)很清楚了,那些善良的行為不過是人為的。所以,圣人化“性”(性惡)而起“偽”(人為),“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度”;最后,“禮義”“法度”二者并循,圣人才會出現(xiàn)。也就是說,“性惡論”,是產(chǎn)生“禮法”思想的最根本的土壤。要去除人性中丑陋的部分,必須“禮法”并用,僅僅依靠儒家的“禮義”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借助于法家。這就為韓非子、李斯“法家”學說的發(fā)揚,奠定了理論基礎(chǔ)。這也是后世不承認荀子為儒家代表人物最大的分歧所在。.................>.遇見是緣,點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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