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草書要記草書符號,但不能就符號論符號,必須弄清楚原字形,包括篆隸行楷的字形,才會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寫。有時看似一樣的符號,其實筆意上有區(qū)別,或只是古人偶爾意到筆未到而形成的,并不能確認這種寫法就是對的。 1、草書符號中有一種作偏旁的“爾”,稱為享爾符或享字勢,“享”“京”“卓”共用這個符號。如“熟”“就”“朝”等。 實際它是省略了偏旁頭部而形成的: ![]() ![]() 有人把縣旁、矛旁、車旁也歸為享爾符,有點牽強。如“縣”“務”“輕”等的偏旁,可能有人寫得有點像“爾”字符,但還是有區(qū)別的。 ![]() 2、還有一種符號作為字的主體,稱為“爾”字勢。如“深”“彌”“珍”。 ![]() 3、下面這種很像“爾”字勢,其實叫“錄”字勢,比“爾”字勢少一撇,“錄”“匊”部共用此符號。如祿、菊、鞠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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