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元寶寶源局當百母錢,直徑50.1mm,重54.2g。 清朝入關(guān)以后,除新疆地區(qū)以外,只鑄小平制錢。嘉慶道光年間,始有人主張鑄造大錢,但都沒有被采納。咸豐即位以后,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形勢日益嚴峻,財政日益困難,滇銅運京之路被阻。咸豐三年,刑部尚書周祖培又請鑄大錢,被朝廷采納。先鑄當十大錢,后又鑄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等面值,當百以上稱“元寶”,以下稱“重寶”。 初鑄時,當十錢每枚重六錢,當五十重一兩八錢。加鑄當百以上時,當千重二兩,當五百重一兩六錢,當百重一兩四錢,當五十減重為一兩二錢,當十減為四錢四分。此后又減重不等。當千等大錢鑄行以后,私鑄蜂起,很快貶值,終至難以流通,只有當十錢一直沿用,但也不斷減重貶值,最后是當作兩文制錢使用。 寶源局是工部的鑄錢局,位于石大人胡同(今外交部街),和戶部寶泉局同稱為京局,鑄錢量約為寶泉局的一半左右。今日能見到的寶源局咸豐錢,有紅銅、黃銅、鐵、鉛等不同材質(zhì),面值有小平、當四、當五、當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共八種,版別也很多。存世的祖錢、母錢、樣錢的數(shù)量僅次于寶泉局。 在翻砂鑄錢的過程中,先由工匠雕制祖錢,再用祖錢翻砂鑄造母錢,然后再用母錢鑄造用于流通的制錢。一般母錢比制錢要略大略重,祖錢又比母錢略大略重。乾隆《皇朝文獻通考》卷一六《錢幣考四》記載:“凡鑄錢之法,先將凈銅鏨鑿成重二錢三分者,曰祖錢,隨鑄造重一錢六七分不等者,曰母錢,然后印鑄制錢?!笨梢钥家姰敃r的制度。 (供稿:文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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