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說“人逢喜事精神爽”,按照古人的說法,人生有三大喜事:他鄉(xiāng)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其中洞房花燭在三大喜事中尤為重要,都說成家立業(yè),古人在事業(yè)還未發(fā)展之前,往往會先成家,這樣就可以讓妻子來照顧雙親以及家庭,自己就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發(fā)展自己的事業(yè)。 在如此重要且喜慶的時刻,古代的文人墨客則能放過,所以衍生出來的俗語,詩句也是數(shù)不勝數(shù),比如“春宵一刻值千金”這句俗語就是如此。 不得不說,這句俗語道出了古人對新婚的新奇,激動以及喜悅之情,不僅貼合古人對新婚的態(tài)度,也體現(xiàn)了新婚的重要性。 其實這句俗語還有下半句,只是人們從來都不會說。 說起這句俗語的出處,相信許多熟悉蘇軾的朋友應該知道,這是出自蘇軾的《春宵》。 蘇軾,作為北宋時期的文學家,其中后期的作品多少都帶有一些悲涼。不是因為外有強敵,而是內部混亂。 公元1069年,為父親守孝三年的蘇軾返回京城,可此時的天已經變了,王安石帶著他的新法,正在大展拳腳。 而蘇軾的許多師友都因為反對變法降職的降職,離京的離京。就連歐陽修也只能避其鋒芒,離開了京城。 32歲的蘇軾雖然很有才學,但面對如此巨變的朝野動蕩,他也不免心中害怕。 不過怕歸怕,對于新法,他還是給出了自己的意見,挑出了不少弊病。 結果顯而易見,在王安石的運作之下,他最終也是被迫離京,到了杭州做了一個通判,也就是掌管糧運以及水利等事務的官員。 因為掌管糧運,對于一年四季的變化就比之前要敏感得多。 不知道是他任上的第幾年的一個春天,史書上沒有記載,他在夜半時分突然感慨,寫下了一首流傳千古的《春宵》。 原文為: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陰。 將詩句翻譯過來,意思和我們所想的大相徑庭。 首先第一句所講的是春天的夜晚哪怕是很短的時間,也非常珍貴。 第二句則解釋了,因為只有在春天的夜晚,你才可以聞到花兒的幽香,感受月光投射出的朦朧美感,所以趁著短暫的春夜好好地欣賞吧。 我們看,這兩句詩其實和新婚那是八竿子都打不著,但因為“春宵”這兩個字的寓意很好,其中“春”字寓意為情,“宵”自然指的就是夜晚。 所以古人就將這兩句詩當做俗語來形容新婚之夜的珍貴。 尤其是第一句“春宵一刻值千金”,用在新婚之夜,會顯得非常文雅,意思是說新婚之夜,是一個充滿愛情的夜晚,非常珍貴。 是不是說得很含蓄,一點都不俗氣? 可是日子久了以后,這句話已經不僅僅用在新婚之夜,有時也會用在尋歡作樂之上。 至于第二句的那種自然美景的意境,因為和尋歡作樂的場景格格不入,久而久之也就無人提及,從來都不會說了。 參考資料:《宋史》 |
|
來自: 炫葉楓雪 > 《文(化)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