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相刑,凡命理書籍,皆有論述,多以兇論。刑為刑罰、刑傷、刑事犯罪之參,或論傷災(zāi)病痛之事??傊娦虅t不吉。只有邵偉華老師第一次在四柱預(yù)測學(xué)中提出“三刑有吉有兇”之論,明確地告訴我們,凡遇地支相刑不可一概而論。在什么條件下有吉,在什么條件下有兇,這是我們命理學(xué)者要弄清的問題。 滴天髓稱“刑之義不可取”: 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謂之同氣,何以相刑? 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為土氣更不當(dāng)刑。寅刑已,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沖何必再刑?正是其“何以相刑?" “何必再刑?”之問,反而使我領(lǐng)悟到刑的含義,找到了相刑何以為吉,何以為兇的道理。 ![]()
論丑戌未相刑真義 諸書論之為持勢之刑,丑持旺水刑戌中旺火;未持旺土刑丑中旺水;戌持旺火刑丑中辛金,戌持旺金刑未中乙木,都想以強(qiáng)欺弱,故曰待勢之刑。以我之見均為藏干混戰(zhàn),余氣刑去,吸取本氣,本氣增旺之故。 丑戌未相刑之力等于土之三合局,并大于其他三合局(辰成丑未四土局除外),凡與丑未戌相刑,共支的其他三合局均以相刑為主。 如:寅午戌三合火局中之戌,亥卯未三合木局中之未,巳酉丑三合金局中之丑,均應(yīng)讓位于丑戌未相刑。丑未戌三支在命局中同時(shí)出現(xiàn)為相刑成立,若在歲運(yùn)出現(xiàn)任何一支或兩支為歲運(yùn)引發(fā),重復(fù)之支為加力,命局大運(yùn)流年各出現(xiàn)一支構(gòu)成丑未戌相刑,吉兇最為明顯。 丑未戌相刑為土旺,須天干透戊己土,方能顯出土的力量,若無戊己土透出,效果并不明顯,只是余氣被刑去而己。 丑未戌相刑有吉有兇,何刑為吉?何刑為兇?以命局對土的喜忌而論,以土為喜者刑為吉,以土為忌者刑為兇。 例1、丑戌未三刑克夫 坤造:辛卯 乙未 戊午 癸丑 大運(yùn):丙申 丁酉 戊戌 命局中官星透天坐墓,地支卯未合木為根,官星不為弱;日主戊土生六月為旺,支坐羊刃,并通根時(shí)支丑士,日主身旺無疑,年上辛金傷官仗日主之勢,虎視官星,克夫顯兆,侍機(jī)而已。 大運(yùn)入戊戌,干透比肩,地支丑未戌三刑,命中卯未半合木局讓位丑未戌三刑,土旺生傷官辛金,但還不夠,官星之根卯木未動(dòng),歲交辛酉,酉金沖掉卯木,傷官又增吐克掉乙木官星,致使丈夫車禍身亡。 這里順便交待一句,辰戌丑未為四庫。有旺為庫,衰為墓之分。因旺時(shí)有根,遇刑沖合害去其氣,根死則衰。如“庫遇刑則開,遇沖則旺”之論,我之見解,不與茍同。我認(rèn)為,凡遇刑、遇沖,本氣則旺,余氣則無,并無“旺”或“衰”之說。 如此例1:未土為木之庫,遇刑,是將未中之木刑去,使官星無根而喪夫,并非是木庫刑開而官星人墓也,其余仿此。 ![]()
例2、丑戌未三刑中喪父損兄自破財(cái)。 紳造:辛丑 辛卯 丁卯 辛亥 大運(yùn):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乙未運(yùn),命運(yùn)形成亥卯未三合木局,偏印旺極,天干三辛金,地支丑中有雜氣,金木相戰(zhàn)不相上下,逢流年94甲戌歲運(yùn)命構(gòu)成丑未戌三刑,在一次車禍中父親喪亡,兄?jǐn)嘁粭l腿,自己損財(cái)20多萬元。 丑未成三刑為何帶來如此大災(zāi)? 相刑本為土旺生金,只因天干不透戊己土,地支再旺亦不能生天干辛金,相反三刑除去了丑戌中辛金的雜氣,使財(cái)星辛金虛浮無限,克泄交加,故父死亡及破財(cái)。又戌未中丁火為兄弟,亦被刑掉,故兄弟有損。 此例證明丑未戌相刑在沒有戊己土透干的情況下不能發(fā)揮土的作用。如果此三刑有土透出生金,則為身旺財(cái)旺,不但無災(zāi),反而會(huì)發(fā)大財(cá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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