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五年四月底,李自成包圍了開封。 這座中原最富庶的城市,此時正控制在周王朱恭枵的手上。 據(jù)擔任過開封推官的黃澍給崇禎皇帝的奏疏,他“以保甲為名”進行人口統(tǒng)計,得到的數(shù)據(jù)是開封城有“實在人丁三十七萬八千有零”。若再考慮到那些為躲避兵災而入城者,城內民眾應該超過了四十萬——《汴圍濕衿錄》里說,“外邑大戶、在野庶民,避寇入城者又二萬余戶”,按每戶四人計,當有八萬余人。再加上守城軍隊,城內軍民共計約在五十萬左右。 李自成此前已兩次攻擊開封,均以失敗告終。這一次,他決定改變策略,將“城內軍民眾多”這一對明政府極有利之事(意味著有大量的人力可供汲?。?,變成對自己有利的因素。 這策略就是: 將開封城團團包圍起來,不急著進攻。致力于斷絕城內補給,將城外糧食全部收割,一粒麥穗都不留。 斷絕補給后,城內的數(shù)十萬民眾,便不再是明政府的優(yōu)勢。 五月份(舊歷),城內的缺糧問題開始凸顯,“客糧已盡,民糧不賣”。為緩解缺糧壓力,周王及城中官吏一度允許民眾出城打草、挖野菜。民眾則試圖趁機逃出城去。一位叫孫忠的鐵匠自造了一堆箭鏃,一位叫霍婆子的民婦帶著周王府的情報,前去投奔李自成軍。他們希望用這些東西,向“天兵老爺”(孫忠手折中對李自成軍的稱呼)換取自由。但“天兵老爺”更愿意將他們送回城里——霍婆子便被勒令回城,要她將周王府的宮女誘出,以提供更多情報。 城內的守軍很快也意識到了放縱民眾出城絕非好事。他們抓住了身懷降書的孫忠和攜帶金銀歸來的霍婆子。六月份,守軍將各處出城關口封閉,利用荊棘與惡犬,“晝夜嚴防”民眾出城。 開封人王紫綬,后來寫了一首詩,叫做《大梁宮人行》,如此描述這段慘事: 五月開門放人出, 六月閉門防人逸。 將軍密計撫軍頜, 肥瘠皆堪充軍食。 所謂“肥瘠皆堪充軍食”,指的便是吃人肉。與其放縱民眾出城投奔李自成軍,不如將他們關在城內充當軍糧。 六、七月份,城內民眾“十室九空,餓死者十之三”。官府開設粥棚之處,每日里有數(shù)百人死于擁擠踐踏。八月份,城中“巡兵”終于開始吃人。他們利用巡城的職務之便,秘密殺戮普通民眾,留下軀體食用,首級或拿去周王府領賞,或以“三、四金”的高價將人頭賣給民眾為糧。周王與河南巡撫覺得事態(tài)怪異,下令要求“擒活賊”,遂再無獻首級領功者,但殺人吃人依舊。 同期,官府為了搜糧已在開封城內掘地三尺。為逼出糧來,搜糧隊“每至一家,以大針數(shù)百鉆稚子膚,錘煉之方極其哀慘”,拿鋼針往小孩子身上狠扎,用孩子的慘叫逼迫父母交糧。多數(shù)情況是,再如何扎孩子,父母也交不出糧來,因為他們沒有糧。 普遍性的吃人,便成了順理成章的選擇。八月下旬,城中民眾已將皮襖、靴子、箱子、馬鞍、草、蟲、膠泥、馬糞全部吃光。八月末,“父食子、妻食夫、兄食弟、姻親相食”的情況,在城內已非常普遍。時人稱,白骨遍地,“不可問矣”。甚至連吃法,也從熟食退化為生食。
九月初,開封城已成人間煉獄。開封人周在浚在《大梁守城記》里描述當日情形: 李自成期望中的勝利——破城,似乎已指日可待。 但他最終沒能如愿。 因為有人比他更狠。他為了奪取開封,可以不惜餓死城中數(shù)十萬民眾;城中的周王及明朝官吏,同樣可以為了能夠逃生并推卸“陷藩”的責任,不惜以城內數(shù)十萬民眾的性命為代價——他們孤注一擲,掘開了比開封城墻還要高的黃河大堤。 九月十六日,黃河水洶涌撲向開封城。城外的李自成軍迅速轉移至高地,圍城狀態(tài)被破。城內士兵嘗試堵塞城門,但河水“乘風鼓浪,聲如雷,水頭高丈余”,瓦解了他們的螳臂當車。 十七日,開封城整個淪為澤國。 周王朱恭枵率宮妃及諸王,與城內核心官僚一起,共計數(shù)百人,在大水進城之前,便已登上了王府最高的城樓。十八日,他們被河北來的明軍用船接走。幸存民眾攀援在城頭、屋頂和樹尖上,目送朱恭枵一行安然離去。 只有大約兩萬人,熬過了李自成制造的吃人地獄,逃過了明朝政府(據(jù)黃澍披露,決堤之事曾向崇禎報備,獲得認可)制造的無邊汪洋,在這場殘酷的圍城中存活下來。 描述真實發(fā)生過的歷史不需要想象力。因為,它會不斷突破現(xiàn)代人的想象力。崇禎十五年的“開封圍城”,不過是其中很普通的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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