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這一章,繼續(xù)闡述道,闡述道法自然,論證道的重要性。 先貼下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天然存在,獨立運行,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 自然是客觀存在的,就像人類的各種所謂發(fā)明,其實未必是發(fā)明,只是將這種客觀存在的現(xiàn)象,通過人的邏輯,進入到人的視野,而事實本身,這些本已存。 實際上,自然法則,是最好的一種運行,尤其在不受到人的干預下。但現(xiàn)實是,在人的無論是有意識的干預下,或者無意識的干預下,自然是受到破壞的。但是自然又有著更深的邏輯,畢竟人既然是大自然所造,那本身就是在它的可控范圍。即使表面上看,自然是遭受破壞的,但自然有著它本身的修復能力,去進行調(diào)節(jié),甚至通過給予警示的方式來表達它的心態(tài)。 自然是一個很大的概念,既是自然,又是自然而然,順其自然,道法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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