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之以文見識多,約之以禮失誤少。 《論語》第四篇第二十三章: 【原文】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譯文】 孔子說:“用禮來約束自己,再犯錯誤的人就少了?!?/p> 【悟讀】 謹慎之人失誤少,放逸之人過錯多。 約:約束,這里指的是“約之以禮”。《曲禮》:“傲不可長,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樂不可極?!?/strong>此言約之道也。 有人理解“約”還有儉樸之意,其實奢侈也是一種自我放縱。 《四書詮義》:約者,束也。內(nèi)束其心,外束其身,謹言慎行,審密周詳,謙卑自牧,皆所謂約。以閱則鮮失,敬慎則不敗。每個人身上的毛病如同樹干、樹枝和樹葉,而心上的毛病過失則如同樹根。出了問題從身上改,是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的辦法。唯有從心上改,徹底轉(zhuǎn)變了心中的念頭,才能杜絕類似錯誤的再次出現(xiàn)。王陽明強調(diào)過,“欲成大事,先破心中賊?!?/strong> 約,其實是收斂自己,是反求諸己的方式。約,是對自己的生命有著更高的自我要求。沒有進步意識的人,是不會約的。 如何能做到“約”呢?守約是“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 君子慎其獨,即自律。在身心上盡量做到省約,不為放逸和非禮之事,就不會因道德敗壞而迷失志向;在用度上盡量做到省約,不為極欲和奢侈之事,就不會因勞神傷財而鑄成大錯。 袁聿修是南北朝時期的北齊人,少年老成,性格沉靜,頗有見識。據(jù)傳他在做尚書郎的十多年里,從未曾接受過任何人家的一升酒喝。有許多文人聯(lián)名為他立碑表彰,并送他一個“清郎”的雅號。 克己須嚴,務(wù)從難處克; 為善必果,勿因小不為。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fā)狂。”《道德經(jīng)》也告訴我們,當(dāng)人的內(nèi)心充滿貪癡嗔,放縱欲望時,眼睛沉迷于五光十色,看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耳朵追逐悅耳的音樂、余音繚繞,聽不到內(nèi)心的聲音;酸甜苦辣咸,讓人失去真味了;在田野馳騁打獵令人心躁動而喧囂。 真正的君子,善于約束自己,寬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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