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出版與印刷》 2017年第2期P61-62頁 有人說:“無錯不成書。” 這話似乎是對我們出版工作者的一個安慰——要消滅圖書差錯頗不容易,因而一本書出點錯誤也算不了什么問題。說來也是,圖書可能出錯的情況也太多了:如作者筆誤或作者粗制濫造,而我們的編輯人員又未能發(fā)現(xiàn)或未進行認真修改;如原稿字跡潦草,排版人員誤排;再如排校失誤或編輯、校對人員改錯了;等等。看來,要消滅出版物上的差錯,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從出版這一方面來說,竊以為提高編輯和校對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加強其責任心,恐怕是個中關鍵。這是筆者近來終審、終校部分書稿時遇到一些差錯而深有感觸的一點。 分析我所遇到的幾部書稿中的差錯,大致有下面幾種類型: 一是常識性的錯誤。例如有本書稿中提到現(xiàn)代古文字學家、史學家唐蘭先生,原稿和清樣中都鄭重其事地在其生卒年前注上一個“女”字,而且行文中有“她認為大汶口文化已進入文明社會”的句子,句中“她”字,也說明作者認定唐蘭先生是女性。這當然是個常識性的錯誤。可能是作者孤陋寡聞,憑姓名中的“蘭”字而望文生義,信筆雌雄。 又如古代人取名字,一般是“名”與“字”之間有意義相近或相關的關系。懂得這一古代文化知識,名與字之間出了毛病就可診斷出來。例如有部書稿中寫到“高樹勛,字建候”,“建候”就可斷定應是“建侯”,因為建樹功勛與封侯的關系密切,而“建候”就無解了。又如在另一部書稿中,“孫宣,字仲可”,“宣”字便是“宜”字之誤,因為“宜”與“可”意義相近,而不太可能是“宣”,后來在書中別處也證實了確實是“孫宜”。 二是規(guī)格、體例方面的差錯。一本書的規(guī)格體例不一致,這是編輯工作的忌諱之一。有部書稿的作者和編輯對此卻未引起重視。例如書中對“文化大革命”的表述,有加引號的(應該加引號),有不加引號的,有省作“文化革命”(是不對的)而加引號或不加引號的,也有省作“文革”的,真可謂五花八門。又如“九一八”事變,也有加引號、不加引號和加間隔號、不加間隔號,以及寫成“9·18”等多種表述方式。這些都是對書稿要求不嚴謹而出現(xiàn)的表述差錯。 三是涉及編校者的文學素養(yǎng)和文字功底方面的差錯。有部書稿的原稿有一些引文和用典用字方面的錯誤,稍有疏忽或本來文學素養(yǎng)、文字功底都不夠,便很難消除。例如書中引用的杜甫《過洞庭湖》一詩,其末尾兩句是:“湖光與天遠,真欲泛仙槎?!睂μ圃娸^為熟悉或對古漢語虛詞用字比較了解的人,都不難看出詩中的“真”字不妥貼,可能是因形近的“直”字而誤。因為“真”字在古代主要用作形容詞,與“偽”相對;用作副詞“的確”“實在”,那是近現(xiàn)代漢語的事。從這里的詩意看,顯然講的不是“欲泛仙槎”的真?zhèn)螁栴},而是帶有強調的語氣——竟想泛仙槎,真想泛仙槎,簡直想泛仙槎。至于“直”,那是唐宋詩人喜用的一個語氣副詞,如白居易《傷宅》詩“如何奉一身,直欲保千年”及陸游《東山》詩“有酒如涪綠可愛,一醉直欲空千罍”即是。當然,有了這個懷疑,一查杜詩便明白了。 此書稿又有一處有“此在其額,殛墜其恫”的句子,很令人費解。問題就在于“此在其額”實際上應該是“泚在其顙”,典出《孟子·滕文公上》?!捌漕嬘袥?,睨而不視”,“泚”是出汗、冒汗的樣子,“泚在其顙”可理解為“他額頭上直冒汗”。對這么一個令人費解的用典現(xiàn)象,原稿卻既未正字,又未加注說明,編校者是否讀通了,亦不得而知。 至于在排字方面,形近而錯的現(xiàn)象就更為普遍,如有部書稿的清樣,“刺史”錯成“剌史”就不下20處,再如“蕭公”錯成“肖公”、“吳瑞”錯成“吳端”、“仲宣”錯成“仲宜”、“戍守”錯成“戌守”、《莊子·庚桑楚》錯成《莊子·庾桑楚》、“不以一毫徇入”錯成“不以一毫徇人”(原稿亦“人入”不明),等等。此類錯處,就舉不勝舉了。 此外,有的書稿中“昜”和“易”不分,一般是誤將“易”寫成“昜”,殊不知它們的讀音絕然不同,連同它們作形聲字的聲旁時,那形聲字的讀音也完全不同。“昜”作聲旁的字一般讀平聲“-ang”韻,如“揚(揚)、楊(楊)、湯(湯)、場(場)、腸(腸)”,而“易”作聲旁的字一般是古入聲字,今讀“-i”韻,如“錫、剔、惕、賜”即是。 上面列舉的幾種差錯情況,大多是原稿和校樣都共同存在的,這固然一方面說明作者的不嚴謹或水平有限,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們的編輯人員和校對人員的業(yè)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責任心也有待于進一步加強。至于如何選擇作者,避免粗制濫造,如何提高編校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如何加強他們的工作責任心,這些問題的解決涉及出版社改革的一個方面,值得引起重視。 (作者單位:岳麓書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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