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吃面》,有不少經(jīng)典段子,“海參炒面”,“湯面拿炒面換的給什么錢”,吃面放辣根,等等。 現(xiàn)實生活中的海參炒面,比宋小寶演的還邪乎。耐克賣一款據(jù)稱擁有專利的氣墊籃球鞋,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干脆沒有所謂的氣墊! 宋小寶吃的那碗面要180元,耐克這款鞋要1499元。
耐克中文官網(wǎng)稱,這款鞋后跟帶有耐克擁有專利的zoom air氣墊。但消費者穿上后,覺得這鞋硬的有點不對勁。面對消費者的追問,耐克的客服人員承認了一個驚人的事實:這款鞋后跟確實沒有氣墊! 干了錯事,耐克的態(tài)度卻和這鞋一樣硬氣,即使今年央視315五晚會將這事曝光了,耐克相關(guān)負責(zé)人表示:“我們有一些描述的錯誤,或者說比較嚴重的錯誤。” 小品里宋小寶同樣也是消費者,里面的描述錯誤是這樣的: 宋:海參呢?在哪呢?海參在哪呢?炒丟了?巴拉出鍋了?讓你造了?海參炒面,給我一個完美的解釋! 廚:解釋啥呀?我叫海參,面是我炒的,完美不? 換成球鞋的場景就是這樣的: 宋:……等會兒,什么球鞋? 廚:氣墊球鞋! 宋:玩呢呀? 廚:咋的了? 宋:氣墊呢?在哪呢?氣墊在哪呢?跑丟了?巴拉出鞋了?讓你摳走了?氣墊球鞋,給我一個完美的解釋! 廚:解釋啥呀?我叫氣墊,鞋是我賣的,完美不? 昨天,硬氣的耐克終于軟了,發(fā)表聲明:從今天(3日)起在內(nèi)90天時間,對問題耐克氣墊鞋產(chǎn)品退貨并給予三倍賠款。 三倍賠款來自《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55條: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wù)有欺詐行為的,應(yīng)當(dāng)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wù)的費用的3倍。 這樣的結(jié)果,是不是就完美、沒有瑕疵呢? 不完美,還有大大的瑕疵。 早在2011年,耐克在中國同樣出現(xiàn)了氣墊缺失的情況,原因也是宣傳失誤,當(dāng)年,耐克收到了478萬元的罰單。 現(xiàn)在,還缺一張大大的罰單!加上這張罰單,就完美了。
這款沒有氣墊的氣墊球鞋,耐克賣了300多雙,就是40多萬元,最高可以得到的罰單就是400多萬元。 面對商家,消費者從來都是弱者。面對沒有海參,又高達180元一碗的高價面條,消費者宋小寶只能用葫蘆話來蒙混過關(guān)。 宋:……哎呀不跟你們扯了,走了?。〔簧偈履?! 服:哥、還沒給錢呢? 宋:什么錢? 服:湯面錢! 宋:湯面拿炒面換的給什么錢? 服:那炒面你也沒給錢吶。 宋:炒面我沒吃給什么錢吶! 服了軟的耐克,想給每位“宋小寶”三倍賠款蒙混過關(guān)可能是不行的。那根欠下的400萬的“海參”罰單,拿炒面還是湯面換,都是糊弄不掉的。 不信!等著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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