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主要是挖填土石方,土石方內外運、場地平整等。 (四)工程數(shù)量:此標段挖方總量約為 立方米(數(shù)量暫定,以審計為準)。 二、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xié)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huán)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xiàn)群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xiàn)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 三、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zhí)行。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 元/立方米,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 ),包括挖填土石方費、裝車費、平整費、運費、衛(wèi)生費、棄土費、稅金及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采用固定單價,工程量是暫定數(shù)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核對后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三)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生效并開始施工后,甲乙雙方每月底對接確認完成的工作量,甲方于7日內按完成數(shù)量總金額的50%支付工程款; 2、土方工程結束后,乙方申報工程結算資料,經甲方審核后,30日內付審核結算款的75%; 3、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在60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合同履約保證金10萬元,合同履行結束后,無息返還。 2、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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