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王永和治河之后,又命洪英、王暹、石璞等治河,均未成功。沙灣一度塞而復決。是年十月,朝廷命徐有貞為僉都御史,專治沙灣,徐提出了治河三策。廷議批準后,他首先“逾濟、汶,沿衛(wèi)、沁,循大河,遵濮、范”,對地形水勢進行了勘察。接著,“設渠以疏之,起張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至濮陽濼,又九里至博陵陂,又六里至壽張之沙河,又八里至東、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至白嶺灣,又三里至李堆,凡五十里。由李堆而上二十里至竹口蓮花池,又三十里至大伾潭。乃逾范及濮,又上而西,凡數(shù)百里,經澶淵以接河、沁,筑九堰以御河流旁出者,長各萬丈,實之石而鍵以鐵”。至景泰六年七月,治河工程告竣,“沙灣之決垂十年,至是始塞”。從此,“河水北出濟漕,而阿、鄄、曹、鄆間田出沮洳者數(shù)十萬頃”,漕運也得以恢復。 |
|
來自: 文化龍鄉(xiāng) > 《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