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十一年(1351年)四月初四日,元惠宗下詔中外,令賈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堵口治河。是月二十二日鳩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歸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畢,諸埽、諸堤成,河乃復故道,南匯于淮又東入于海。賈魯堵口時采取疏、浚、塞并舉的措施,對故河道加以修治。黃河歸故后,自曹州以下至徐州河道,史稱“賈魯河”。元翰林承旨歐陽玄撰《至正河防記》一書,詳述此次堵口施工過程及主要技術措施。據記載:此次堵口動用軍民人夫二十萬,疏浚河道二百八十余里,堵筑大小缺口一百零七處,總長共三里多,修筑堤防上自曹縣下至徐州共七百七十里;工程費用共計中統(tǒng)鈔一百八十四萬五千多錠;動用物料:大木樁二萬七千根,雜草等七百三十三萬多束,榆柳雜梢六十六萬多斤,碎石二千船,另有鐵纜、鐵錨等物甚多。賈魯堵口工程規(guī)模之浩大,為封建時代治河史上所罕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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