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規(guī)即將落實,先簽字后征收,“釘子戶”權益恐將面臨極大挑戰(zhàn)! 以下內容事關大家征地補償的重要變化,務必仔細查看! 大家還記得前些日子即明律師說過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嗎?該修訂草案已經于4月30日結束了公開征求意見的程序,這意味著草案中提到的征地方案即將全面落地,而其中最讓農民朋友在意的,無疑是征地流程中,創(chuàng)新性預征收模式的開啟! 預征收是啥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征收土地的時候,咱們先和征收方簽補償安置協(xié)議,再發(fā)征收決定。這在原來的土地征收流程中順序是倒過來的,之前要先有征地公告和征收決定,再簽補償安置協(xié)議。 這樣換一下流程順序以后會對大家產生什么實際影響呢?補償安置協(xié)議簽訂之后,假如最后征收決定依法作出,那么補償安置協(xié)議就自動生效。如果因為簽約比例沒有達到標準等因素,征收決定不能依法作出,那么先前簽訂的補償安置協(xié) 議不生效。 簽約比例是否達到標準依照什么來判斷?這在草案中第31條有明確規(guī)定: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 對個別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登記結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從以上規(guī)定可以看出,少數不同意安置補償方案的”釘子戶“,面臨的情況會變得有點尷尬。因為如果大多數人同意安置補償方案,”個別“人不同意,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舊會進行執(zhí)行。 不同意簽約搬遷的農民朋友被劃到“個別”“少數人”的范疇,不同意簽約不進行搬遷似乎也行不通了,少數人必須服從多數,這是否意味著農民朋友的權利形式和保障將面臨挑戰(zhàn)? 針對這一問題,大家可以發(fā)現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的重要性會更上一層樓,即明律師在此溫馨提醒廣大農民朋友: 在遇到拆遷時,首先要要求信息公開,查看相關公告流程是否合規(guī),一定要了解你們當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基本原則是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憑這些基礎信息來判斷安置補償協(xié)議中的條款是否合理。 另外,不要輕易受獎勵金和口頭承諾的哄騙,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都不要信!在拿到安置補償協(xié)議之后別著急簽字,一旦簽字就表示你認可協(xié)議內容,后面想要反悔就來不及了! 新規(guī)定實施后,流程中發(fā)生的變化較大,大家對協(xié)議中有拿不準的地方記得第一時間咨詢專業(yè)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土地征收# #拆遷# #土地補償# #釘子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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