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11條的規(guī)定,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以不用搜查證進(jìn)行搜查。緊急情況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帶兇器、可能藏匿毒品、劇毒、可能轉(zhuǎn)移犯罪證據(jù)、可能隱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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