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八病 古代關(guān)于詩歌聲律的術(shù)語,為南朝梁沈約所提出,謂作詩應(yīng)當(dāng)避免的八項弊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 據(jù)《文鏡秘府論》所述: ◆平頭 平頭指五言詩第一字、第二字不得與第六字、第七字同聲(同平、上、去、入)。 ◆上尾 上尾指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連韻者可不論)。 ◆蜂腰 蜂腰指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xì),有似蜂腰。 ◆鶴膝 鶴膝指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言兩頭細(xì),中央粗,有似鶴膝。(近人從蔡寬夫說,以為五字中首皆濁音而中一字清音者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濁音者為鶴膝。) ◆大韻 大韻指五言詩如以“新”為韻,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鄰、身、陳”等字(即與韻相犯)。 ◆小韻 小韻指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即九字之間互犯)。 ◆ 旁紐 旁紐一名大紐,即五字句有“月”字,不得更安“魚、元、阮、愿”等與“月”字同聲組之字。 ◆正紐 正紐一名小紐,即以“壬、衽、任、入”為一組,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衽、任、入”字,致犯四聲相紐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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