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招標工作,招標種類繁多,招標文件的編制成為了貨物類采購招標的一大關鍵。貨物類招標文件編制內容雜、綜合性強,往往因為采購數(shù)額大,編制時間緊張等,給招標文件的編制工作帶來較大的困難。 針對貨物類采購招標文件編制的難點,中國整理了8個注意事項,針對這些注意事項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出了可行性方法,下面一起看看貨物類采購招標文件編制的難點和注意事項都有哪些吧? 一、投標人選擇 對于貨物類招標,投標人可能是制造廠、貿易商、系統(tǒng)成套供貨商。針對不同的招標項目應通過合理規(guī)定資格要求來選擇不同層次的投標人參與競標。對通用設采購招標一般應選擇前兩種投標人參與競標;對負責成套設套的照一般應選擇第一、三兩種投標人參與競爭,或者選擇第一、三兩種投標人與第二種投標人組成的投標聯(lián)合體參與競標。 二、引用標準 任何一個采購文件所提出的技術標準不可能窮盡所有要求,要學會引用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來作為要求的一個閉環(huán),否則這些要求,比如說具體采用什么材料,尤其是驗收方法達不到的時候,雙方就要爭議了,因為采用的方法不一樣,所以在確定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中的引用標準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對于非基礎性要求,一般應引用國家標準和/或行業(yè)標準(對國內招標項目);或者引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或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所制訂的標準(對國際招標項目,也可引用與之等同(IDT)或修改采用(MOD)的國家標準),以確保有足夠的投標人能夠參與競標。 (2)對于基礎性要求(如設備的電壓、頻率等),應統(tǒng)一引用國家標準,否則今后會因電制不同而需專門為所購設備提供變電設備或專用發(fā)配電設備。 (3)對于只知某國標準或某企業(yè)標準能夠適用的專項要求,可不引用標準編號,而將具體要求的內容直接寫入技術規(guī)格,且如果可能的話,宜將確定的指標要求改為區(qū)間性或界限性指標要求。 三、備選方案 當招標人的采購定位及需求明確,一般不要求也不允許投標人提交備選方案(付款偏離計劃除外),凡包含備選方案的投標在評標過程中都將被否決。 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要求或允許每家投標人提交備選方案,但應區(qū)分不同項目在招標文件中作出相應的規(guī)定: (1) 對于一般國內機電設備采購,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只有符合中標條件的投標人的備選方案才能被考慮。 (2) 對于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項目,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和處理辦法。 (3) 對于機電產(chǎn)品國際招標,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投標人只能在一個主選方案的基礎上,另外提交一個備選方案(付款偏離計劃除外),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注明主選方案(或備選方案),且備選方案的投標價格不應高于主選方案的投標價格。如果招標文件未要求或允許投標人提交備選方案而投標人提交了備選方案,或者投標人提交的備選方案數(shù)超過一個(不含一個),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注明主選方案(或備選方案),其投標都將被否決。投標人提交的主選方案和備選方案的投標價格在開標時都將唱出,但在評標時將先對主選方案進行評審。只有主選方案中標的投標人的備選方案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確認其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且其投標價格(含經(jīng)核準的投標價格)和評標價格均不高于主選方案時,才能被招標人選用。 四、實質性要求要“標識” 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18條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1條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并標明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標明的要求和條件,在評標時不能作為實質性要求或條件??梢哉f,對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及其他重要條款、條件不進行“標識”是招標文件編制中的重大缺陷。 五、熟悉采購對象 所謂熟悉采購對象,即指集采機構要對采購對象做到心中有數(shù),切忌外行采購。如,在編制招標文件時,要了解、尊重與采購對象相關的行業(yè)規(guī)定、政策要求等;國家對采購對象的技術、標準、質量等有特殊要求的,要在招標文件中作為特殊要求提出,并將其作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像3C認證、電信設備進網(wǎng)許可證等都屬于這一類要求。 采購需求和評分辦法也成為了政府采購最容易踩到的“雷點”。 六、“檢測報告”設置不合理 在招標文件中,常常出現(xiàn)需要在投標時或者驗收時提交指定檢測報告的字眼。一般情況下并不鼓勵在招標文件中要求供應商提供國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以免增加供應商投標的成本。但對于一些采購特定產(chǎn)品確實需要的,編制招標文件時可以約定。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應該寫明由國家認可的認證檢測機構出具認證證書(檢測報告)即可,一般來說不宜指定特定的認證檢測機構,但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招標文件的采購需求中常出現(xiàn)幾個認證標識有“CMA”“CAL”以及“CNAS”,根據(jù)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6年發(fā)布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資質認定的形式包括計量認證(CMA)和審查認可(CAL)”。除了前面兩者都具有強制性外,CNAS認證則是機構的自愿行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實驗室均可申請認可,如果文件把CAL出具的檢測報告作為強制要求則是不妥的。 依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采購人、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币笸稑巳颂峁悠返那闆r下,則可以規(guī)定比較詳細的檢測報告要求。 七、過度引用“產(chǎn)品介紹” 貨物類招標文件最常見的采購需求是選用一家產(chǎn)品參數(shù)作為該貨物的技術標準,有些參數(shù)要求過高且在市面上無法滿足“超過三家供應商符合要求”,不僅很容易造成招標失敗,也常常成為質疑投訴的導火索。一旦在程序中多了其他步驟,項目的延期完成在所難免。 以某項目招標文件中一段采購需求的描述為例?!霸撠浳锞哂袊鴥葒H知名品牌廠商成熟的解決方案”,“知名品牌”“成熟的”是一些無法通過人為客觀判斷的要求,這樣設置不夠嚴謹而且會增加評標難度。每項參數(shù)最好能夠核對是否有過多的廣告詞以及修飾詞,不可單純地將某供應商的產(chǎn)品介紹直接復制粘貼進招標文件中,最好避開非客觀性指標的內容。 八、采購需求與項目履約無直接關聯(lián) 在獎項認證方面,把獎項、證書設為實質性響應條款的要求,此種做法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如果采購產(chǎn)品有國家強制標準,那么必須執(zhí)行國家強制標準。如果屬于非強制標準,招標文件再要求供應商的產(chǎn)品必須符合某項標準則是不妥的。以醫(yī)療器械為例,其貨物金額較大,器械的好壞與醫(yī)院醫(yī)生以及患者息息相關。這類項目的招標文件常常要求出具一些產(chǎn)品認證,但這些認證并不全是國家強制性要求的。在國內銷售的醫(yī)療器械領域,“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產(chǎn)品認證,對于未列入3C目錄的產(chǎn)品,若需要認證,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可采用自愿性產(chǎn)品認證的方式,這只是企業(yè)資源進行的認證行為,與產(chǎn)品性能無過多關聯(lián)。 此外,有些獎項的發(fā)證機構為行業(yè)協(xié)會,其系民間性組織。用一些協(xié)會獨有的獎項作為資格要求與加分條件也是不合乎常理的。 從評分辦法來看,根據(jù)單個貨物的要求來設置整個貨物項目的有關評審細則,該做法也常常遇到現(xiàn)實瓶頸。試想,如果采購多項貨物呢?多項貨物招標文件的評分辦法應把價格比重與使用程度考慮進去,避開那些次要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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