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要遵守邏輯基本規(guī)律 一、遵守同一律 同一律是說,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于思考對象和所使用的概念必須保持同一性。換句話說,對于思考對象和所使用概念的含義和范圍必須保持確定性。寫文章要有確定的主題,開頭、中間和結(jié)尾要前后一致,始終緊扣主題;對所使用的概念,特別是一些重要的概念,其含義和范圍,要求必須同一,否則,文章就會發(fā)生混亂,使人聽了讀了不知所云何物,甚至得出錯誤的結(jié)論??梢?,明確概念的內(nèi)涵和外延,正確劃清不同概念的界限,乃是遵守同一律、保證思維確定性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對記敘文來說,記敘文的“六要素”也必須明確。在動手擬提綱寫作之前,必須把要記敘的“人物、事件、時間、地點、原因和結(jié)果”調(diào)查清楚,只有這樣,才會脈絡(luò)分明、敘述清楚。保持“六要素”的同一性或確定性就是遵守同一律。 除了對象模糊、文不對題之外,違反同一律的又一種情況是在論辯過程中,論辯的一方為了某種目的和需要,有意識地用另外一個問題來偷換原來的問題,這在政治上叫做詭辯,邏輯上叫偷換論題。 ![]() 二、遵守不矛盾律 不矛盾律,也叫“矛盾律”。它的實質(zhì)就是不允許在論斷的過程中出現(xiàn)自相矛盾或邏輯矛盾。 邏輯矛盾有兩種形式:互相反對的判斷和互相矛盾的判斷?;ハ喾磳Φ呐袛嗍侵竷蓚€互相排斥的判斷,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也可以同時為假),不可能同時為真。互相矛盾的判斷則是一對互相排斥,必然一真一假,第三種情況是沒有的。相應(yīng)的,違反不矛盾律的邏輯錯誤有兩種表現(xiàn)形式:模棱兩可、自相矛盾。所謂模棱兩可,就是對同一思維對象所作的兩個互相否定的判斷都加以肯定,從而使論述者的思想發(fā)生邏輯矛盾。所謂自相矛盾,就是對同一思維對象的同一性質(zhì),即加以肯定,又加以否定,從而陷入邏輯矛盾。 三、遵守排中律 排中律是說,在同一論辯過程中,如果對同一思維對象的某一性質(zhì),出現(xiàn)了兩種互相矛盾的看法時,它就指出兩者必有一真,從而要求人們在兩種互相矛盾的看法中,明確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做出果斷的抉擇。 排中律的實質(zhì),要求人們在兩種矛盾的看法前面明確表明自己的看法。但要注意對于排中律的要求,不能機械地套用。如果人們對所討論的問題還沒有明朗化,還沒有形成兩種矛盾看法的尖銳對立,那么應(yīng)該側(cè)重思考,而不是急于表態(tài),這不能說是違反排中律。同時,排中律要運用得正確,首先必須確定兩個互相否定的判斷是否屬于矛盾的判斷,否則就不適合排中律。 ![]() 四、遵守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思維要有論證性的邏輯基本規(guī)律,它的含義是說:在論辯的過程中,任何一個真實的判斷必須有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律表現(xiàn)為理由和推斷的關(guān)系。作為根據(jù)地叫做利用,作為結(jié)論的叫做推斷。由根據(jù)(理由)推出結(jié)論(推斷):第一,理由必須真實;第二,理由和推斷之間要有必然的邏輯聯(lián)系。作為推斷理由的判斷,不但要求真實,而且要求與推斷有必然的邏輯聯(lián)系。理由真實是充足理由律的客觀基礎(chǔ),如果理由本身虛假,推斷也站不住腳。另一方面,如果理由本身雖然真實,但與論題卻無必然的聯(lián)系,就要犯不合邏輯或推不出來的邏輯錯誤。 形式邏輯四條基本規(guī)律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它貫穿于整個寫作的過程中,體現(xiàn)于每篇文章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把各種文章寫好,就要自覺遵守著四條邏輯基本規(guī)律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