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分別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刺馬案、楊月樓案、太原案,這其中,尤以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引起的轟動最大。判決下來后,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獲得胡雪巖的資助,兩次上京告御狀,在翁同龢、林拱樞及部分江浙籍在京官員的協(xié)調下,兩宮太后下令核查此案,最終案情大白天下,一百多名官員被革職,楊乃武與小白菜沉冤得雪,慈禧太后也為自己形象加分不少。但是,案子雖然結了,楊乃武與小白菜兩人,依然是最大的失敗者。他們,不過是為人做嫁衣罷了。 案情簡介 1873年,余杭的楊乃武高中舉人,春風得意馬蹄疾,大好的前程似乎在等待著他。但是,沒多久,一件人命案子把他給牽扯了進去。
事有湊巧,那天,余杭知縣劉錫彤有一個叫陳竹山的朋友來訪,說起了市井間流傳的楊乃武與小白菜的風流事,送走陳竹山后,劉錫彤帶著仵作沈祥前往葛品連家驗尸。但是,沈祥并沒有按照程序操作,且最后在勘驗報告上,劉錫彤堅持讓仵作寫成是砒霜毒發(fā)身亡。 劉錫彤為何如此? 只因那新晉舉人楊乃武經常寫訴狀告發(fā)自己,便想趁機整整這個冤家。 于是,劉錫彤設計了一套供詞,讓小白菜承認自己與楊乃武有奸情,兩人情不能已,楊乃武買了砒霜交給小白菜,她的丈夫葛品連服下毒藥后一命嗚呼。 小白菜自是不承認,但耐不住大刑伺候,“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源于《申報》),在這種折磨下,她簽字畫押了,楊乃武也是如此。
案子在楊畢兩人“供認不諱”后,償命是跑不了的了,判定楊乃武斬立決,小白菜凌遲。 判決下來后,楊乃武的姐姐楊菊貞自然是不相信弟弟會殺人,為他鳴不平的還有他的那些“同年”,站在一個“舉人”的角度看,什么樣的女子得不到?楊乃武完全沒有理由為了一個有夫之婦去殺人。 案子層層上傳,杭州知府陳魯、浙江按察使蒯賀蓀、浙江巡撫楊昌浚分別對此案產生過懷疑,但是余杭知縣劉錫彤一心把這辦成“鐵案”,最終還是維持原判。
楊家人不能坐視任其發(fā)展,便二度進京,在翁同龢、胡以同等人聯(lián)名上奏后,慈禧太后下令刑部復審。 大清國的刑部果然有實力,將相關人等、案犯、物證一一押送京城刑部,為防止人犯、物證被毀,采取了重重措施,比如,葛品連的棺槨都沒有打開,掘墳后原封啟運京城,沿途所過州府縣衙要層層勘驗,以防物證被人改動。復審過程,干脆利落,開棺驗尸的時候,海會寺人山人海,雖過去了三年,驗尸官還是當著各國媒體的面做出了葛品連并非死于中毒的結論,刑部認真起來真不是蓋的,楊畢案情大白天下。
兩宮太后為何如此處理呢? 1、迫于壓力 小白菜謀害親夫一案,在當時鬧得沸沸揚揚,參與人員之廣前所未有。如果按照審理進度劃分,這個案子可以分成三部分,一是余杭知縣,二是浙江巡撫,三是京城刑部。而參與的力量,也隨著地方的不同而發(fā)生轉變。
案件到了浙江巡撫,更是得到了胡雪巖、胡以同的支持,最終發(fā)展到“京控”,支持的人就更多了,翁同龢、夏同善、王書瑞、汪樹屏、邊寶泉、張家驤等朝中大員皆是本案的推動力量。 當然,還有一支更重要的力量,那就是“民意”。在以往,“草民”發(fā)發(fā)牢騷也就罷了,但這次,不一樣了,因為,有一份報紙叫《申報》。 這份報紙,由英國商人出資創(chuàng)辦,中國人主筆,創(chuàng)辦于1872年。楊畢案發(fā)后,三年間,它幾乎全程跟進,自《記余杭某生因奸謀命細情》起,前后發(fā)文共九十五篇,楊乃武的兩次訴狀全文刊發(fā),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重樹威權 楊畢一案,發(fā)生于1873年,幾年前,太平天國剛剛被剿滅。 太平天國起于廣西,一路流竄至大清最富庶的江南之地,并占據(jù)南京為都城。所謂“蘇湖熟天下足”,清朝的錢袋子沒了,自己又沒力量奪回來,曾國藩的湘軍就開始登場了。短短幾年的功夫,便攻克南京。 那些湘軍將領,憑借軍功,獲得了大清的官位,這些人多在地方掌握實權,比如案中涉及到的浙江巡撫楊昌浚、杭州知府陳魯?shù)缺闶窍孳妶F練出身。湘軍將領出任高官,引起了清廷的警覺,另外,文與武兩大集團亦是水火不容,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案子,給了他們權利再平衡的機會。
結束語 楊乃武、小白菜最終無罪釋放,“但葛畢氏因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誦經讀詩,不守婦道,致招物議,杖八十;楊乃武與葛畢氏雖無通奸,但同食教經,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舉人身份不予恢復”。 楊乃武的前程就此中斷,回到老家后以養(yǎng)蠶為生,小白菜則削發(fā)為尼,終生誦經禮佛,他們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這樣看來,楊乃武、小白菜一案,只不過成了清廷內部過家家的一個幌子了。被革職的浙江巡撫楊昌浚,兩年后再次復出,協(xié)助左宗棠處理新疆事務,后官至閩浙總督、陜甘總督、兵部尚書、太子太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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