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根據您的提問,可以從“合理拒絕”與“不是自己分內的事情”兩個角度來回答您的問題。 一、如何定義“不是自己分內的事情”,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與自己崗位完全不相干的的事情。比如你是一個銷售專員,別人卻讓你去搬運貨物。 2、與自己崗位工作有關聯(lián)但是不屬于自己的事情。比如你是一個招聘專員,讓你做一下新員工入職培訓,也可以說不是自己分內的事情。 二、怎樣合理拒絕這是最要的,我認為要按照以下的步驟來考慮。 1、首先我們要分析利弊。拒絕這件事情會帶來怎樣的弊端:①得罪領導,失去在公司發(fā)展的機會;②失去自身學習提升的機會。如果接受又會有怎樣的弊端:①耗費自己之間,本質工作做不好;②變成職場老好人,以后誰都會把雜事推給你。 2、考慮好后,我們合理拒絕的理由如下: (1)以自己目前工作量平時都忙不完為理由,同時告訴對方如果自己有空閑的時候一定可以幫幫對方,這樣既委婉拒絕了,又表現出自己主動的一面,不至于讓對方難堪。 (2)轉移焦點,向對方提出幫忙做一些自己的工作,看對方如何處理。 (3)高調的幫忙做一次,并找機會說明是抽出時間幫忙的,自己的本質工作還要義務加班完成。讓對方知道,自己偶爾幫忙一次沒什么,但不能形成習慣。 (4)微笑拒絕,表示如果去幫忙了,就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了。 總之,拒絕對方,以不傷雙方和氣為主,適當的事后可以幫幫忙,也是對自己的提升,整體上還要看自己的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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