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威陽縣城碑記》,于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立,陳堯書撰,郭均書,南應選篆額,仇文法刻石,原在周四王廟,后移文廟嵌于東壁,文廟改建為咸陽博物館,即拆藏館內。 圓首龜?shù)?。首?10厘米,寬93厘米,厚25厘米。碑身高254厘米,寬90厘米,厚24厘米。龜趺高50厘米。通高414厘米,碑身上榫高7厘米,厚24厘米。 圭額高43厘米,寬27厘米。陰刻篆書“重修咸陽縣城碑記”八字。字徑長6,高9厘米。額兩旁及頂部有淺浮雕蟠螭紋飾,下部有浮雕花飾。 碑面陰刻楷書十四行,行四十六字,除一百七十五個空格外,共四百六十九字。字徑5厘米。碑身保存完好,文字清晰,楷書剛勁工整。 《重修咸陽縣城碑記》為楷書碑刻,碑高約254厘米、寬90厘米,陜西省咸陽博物館藏。此碑筆法和結構既有柳楷的挺拔,又有歐楷的遒勁。該碑通篇血脈相通,法度森嚴;用筆挑剔犀利,方圓并用,剛柔兼濟;結體勻整遒麗,方正穩(wěn)健,肥瘦適宜,優(yōu)雅可人,堪稱清代楷書佳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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