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冷知識# 8、古代官員的品級其實不止九品 “品”,是我國古代表現(xiàn)官員地位高下的主要標(biāo)志,起源于曹魏時期的“九品官人法”,所謂九品官人法,其實就是沿用漢朝將人品分為九等的方法,所以叫九品,最初是授官的參考,后來演變?yōu)楸硎竟賳T高低的品秩。 至北魏孝文帝時期,將九品的每品均分為正和從,比如一品分為“正一品”和“從一品”。后來從四品開始除了正、從還要分上、下,比如“正四品”、“正四品上”、“正四品下”。 至此,雖然名稱還是九品,但實質(zhì)上是三十個等級。 北魏的三十品制,被唐宋時期所沿用,但武官從三品便開始分上、下,所以與文官的三十品相比,武官共分三十二品。 至元明清時期,官員的分級不再分上下,只分正從,所以這三代不管文武,均為十八等級。 以清朝為例: 內(nèi)閣大學(xué)士為正一品、六部尚書為從一品、總督為從一品; 巡撫為正二品、布政使為從二品; 左副都御史為正三品、太仆寺卿為從三品; 道員為正四品、知府為從四品; 直隸州知州為正五品、散州知州為從五品; 千總為正六品、翰林院編修為從六品; 知縣正七品、州判為從七品; 縣丞為正八品、府州縣訓(xùn)導(dǎo)從八品; 主簿正九品、巡檢從九品。 進(jìn)入九品的官員,便是入流的“流內(nèi)官”。 九品以下的典史、驛丞等均為未入流的“流外官”,只是“吏”,不是“官”。 官分九品,其中一至三品為上品,四至五品為中品,六至九品為下品。 六品以下,官多數(shù)卑。一般來說,上品由皇帝任命,中品由宰相定,而下品則由吏部(武職是兵部)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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