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俗世的成功外,毛姆難能可貴的是還擁有一顆觀察者的眼睛和作家的悲憫之心,他對一切習以為常的生活規(guī)則持有懷疑,一生都在探索人生的別樣活法,迷戀那些離開主流生活的邊緣人。 在我最喜歡的毛姆小說《刀鋒》里,因為目睹了戰(zhàn)友的死亡而對人生意義產生懷疑的拉里,本可以迎娶白富美,開啟幸福人生,卻選擇了不考大學、不工作、整天“晃膀子”的“不正確人生”。 但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他讀比常人更多的書,但只讀自己感興趣的哲學、心理學,他仍然工作,但比起銀行業(yè)務他更喜歡做體力勞動,這樣反而更心安,他周游列國,走遍歐美、東南亞,最終回到美國泯然眾人。 這樣“不成為任何名人”的生活方式,只按照自己想要的去度過的生活,在他那里才是真的人生。踏實、安定、富足。 毛姆的書 遵從內心的召喚,讓每一個日子都看見歡喜,這才是人生最大的意義所在。 《月亮與六便士》我感受到了書中想要表達的話語:世界上最大的成功,就是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這大概就是毛姆受人喜愛的原因之一吧:他寫的不是單單一個故事,而是人生。 對于毛姆的評價,我最喜歡的一句是:毛姆的每一個故事,都在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度過這一生。 毛姆的書,就像是一個縮小版的世界,讀者置身于中,可以通過作者傾注心血地描寫體會世間百態(tài)。從字里行間中,我們能夠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作者對于人生的喟嘆。 可以說,每讀一遍毛姆,就是對人生多一份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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