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許多人對婚姻越來越開放。大多數(shù)人認為離婚沒什么大不了的,但房地產是非常重要的。畢竟,這會讓他們或他們的父母付出一生的辛勤工作。所以買房子的時候,應該在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名字,防止離婚后的房子歸他人所有?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首先,讓我們了解離婚后的房地產是如何分配的。如果兩人一起買房子,雙的名字登記在房地產證上,而房地產屬于兩人共有的財產。 但是,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子女的姓名在房產證上的,離婚后的房產歸子女所有,另一方無權取得房產。在另一種情況下,如果兩人在開始時以一方父母的名義購買一套房子,并且財產所有權證書也以父母的名義書寫,那么財產權將歸父母所有,即使兩人離婚,房子仍歸父母所有。 由此可見,在購房時,父母的姓名寫在房產證上,或者父母出資寫自己的房子,可以防止離婚后的房子被他人擁有。你對此有什么看法?歡迎閱讀下面的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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