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酒桌文化”非常濃厚,無論是宴請朋友還是導師都會喝兩杯,酒可以助興,當然它也代表一種禮儀,但是過度飲酒,不但對身體有非常大的傷害,而且還會引發(fā)一系列意外事故。 因為酒精中毒意外身亡的事情不勝枚舉,這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對此沙區(qū)相關法律部門,就出了相應政策,若喝酒出事,那么這4種情況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第一,強迫性勸酒,現(xiàn)在在酒桌上有很多種情況,就是不喝酒的話就代表沒誠意,但其實這種其實只是非常不禮貌的,有的人的確是不能喝,此后,假如用語言刺激性勸酒,或者是在對方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勸酒的話,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第二,明知道對方不能喝酒,但是仍然勸酒的行為,因為有些人可能有身體疾病,這類人是需要遠離酒的,假如在這種情況下勸酒那就是知法犯法。 第三,沒有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因為醉酒者已經(jīng)完全失去了行動能力,這時候很容易發(fā)生意外,假如沒有護送醉酒者安全離開的話也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最后一個就是醉酒駕車沒有及時勸阻的,假如發(fā)生意外的話,也是需要負相應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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