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女方一般的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因為這不僅關系到房子屬誰,還代表著上百萬的財富。關于這個問題,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房產證上名字的法律效力. 并不是產權證有你的名字房子就能分你一半,這還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財產還是屬于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屬于婚前財產。而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也屬一方的財產。 2.婚后房產證上添加名字. 婚前全款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只要是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并且是登記在了自己一個人的名下,這就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所以房子是屬于個人婚前的財產,就算婚后加上了伴侶方的名字,這個房子到時候需要分割財產的話,伴侶方也是沒有辦法分到的。 3.關于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 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xù),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非婚姻存續(xù)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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