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點,個人經驗和兩者優(yōu)缺點都分享給你:在選擇公司類型時,建立新公司的第一步是確定公司類型。 在中國,公司可分為兩類: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這兩類公司的區(qū)別和設立一個兩類公司的條件是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要求最高、最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這兩家公司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fā)起人出資,不得向社會公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這三家公司的股份轉讓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轉讓其出資有嚴格的要求,限制性更強,難度更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股份,但轉讓難度不如有限責任公司大。 這兩家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證為投資證明,不得轉讓或者流轉;股份公司,股東的股權證為股票,即股東持有的股票以股票形式反映,股票為公司簽發(fā)的股票。證明股東的股份,該股份可以轉讓和流通。 股東會的大小、董事會的職權以及兩種職權的分離程度是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于股東人數的上限,股東人數相對較少,召開股東會也很方便。 因此,股東會具有較大的權力,董事往往由股東本人同時擔任,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程度相對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股東人數較多,股東會的分立召開更為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更為復雜,股東會的職權有限,董事會的職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公司財務狀況的披露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公司數量有限,只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股東提交財務報表,就可以由注冊會計師審計或不披露;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數量大,難以分類,會計狀態(tài)為審計報告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出具報告,同時也要存檔供股東查閱。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必須公告財務會計報告。 好了,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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