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無成。 九四:不克訟,復(fù)即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訟卦:乾上坎下,天水訟。《周易·易傳·雜卦傳》:“訟,不親也”;《周易·易傳·大象傳》:“天與水違行,訟”。1、清輕之氣屬陽,上浮,為天,乾為天為陽;水從上往下流,從高往低流,坎為水;故,乾 上浮,坎下流,乾和坎的行走方向不一致,「訟」之卦象。2、天自東向西轉(zhuǎn),乾為天;水自西向東流,坎為水;故,乾 向西轉(zhuǎn),坎下向東流,乾和坎的運轉(zhuǎn)方向不一致,「訟」之卦象。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訟:收獲被阻止,要小心謹(jǐn)慎。守持中正之道會吉利,不然最終會有兇險。拜見大人是有利的。不利于涉險過大河。 訟:辯財、爭財。“訟”:周朝(西周)時期一般指與人爭財;「訟,謂以財貨相告也。」;財包括收獲(多指日常生活必需品,包括米粟在內(nèi))、金錢、財產(chǎn)、官職、權(quán)位等等。《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于刑者,歸于士?!薄?/span>周禮··地官·小司徒》“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span>《周禮·地官》注“爭罪曰獄,爭財曰訟。” 有:有兩種解釋,兩種都可1、取得,獲得?!?/span>資治通鑒》“若據(jù)而有之,此帝王之資也?!?、附著在動詞、名詞、形容詞前,相當(dāng)于詞綴,無實際意義?!?/span>荀子·議兵》“是以堯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此四帝兩王,皆以仁義之兵,行于天下也?!?/span> 孚:通“俘”,俘獲;指 收獲。 窒:塞、阻塞。 有孚窒:收獲阻塞;意為:有人與己爭收獲(爭財),收獲被阻塞,不能順利取得、獲得。 惕:【tì】,憂、懼;指要小心謹(jǐn)慎,心懷戒備、戒懼。 中:中正;守持中正之道。 中吉,終兇:守持中正之道,吉利、有好的結(jié)果 ;如若不然,最終會有兇險,不會有好的結(jié)果。 釋義:訟卦:內(nèi)卦 坎,坎 為水為險;也就是“訟卦”內(nèi)有險、有水險。訟:辯財、爭財。會與人爭財,要小心謹(jǐn)慎。守持中正之道,堅守正道,秉持公正,不偏不倚,會有好的結(jié)果(意為不屬于自己的,不該由自己取得的,不與人爭);不然的話,不論爭訟成功與否,最終都會有兇險。有爭訟時,拜見大人會有利,大人會主持公正。訟卦,坎在內(nèi)乾在外,坎為主乾為客,坎大乾小,故不利于涉險過河。 有孚窒,惕:講說會有人與己爭財(自己的財,別人要爭),提示要小心謹(jǐn)慎 中吉,終兇:講說要守中持正,不要有貪念,不要與人爭財(爭別人的財);否則,不論爭訟(爭財)成功與否,最終都會有兇險。 中吉:對應(yīng)的是六三和九四爻的爻辭 終兇:對應(yīng)的是上九爻的爻辭 利見大人:對應(yīng)的是九五爻的爻辭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初爻、陰爻:不要讓爭訟長久持續(xù),少責(zé)難、少抱怨,最終得吉、會有好的結(jié)果。 永:長、長久。 事:指“爭訟”之事 ?。?/span>有兩種解釋1、小的;2、“小”通“少”(帛書:寫作“少有言”),“小有言”為“少有言”,解釋為“少抱怨、不抱怨”之義。 言:責(zé)難、抱怨;有“言語中傷”之義?!墩f文解字》“直言曰言,論難曰語?!?直說叫“言”,論爭、辯駁叫“語”。 釋義:初爻為地位,地下;表示“爭訟”剛剛開始,在地下萌芽階段,此時要盡快、盡早結(jié)束爭訟,不要讓爭訟長久持續(xù)下去。雖然盡早結(jié)束爭訟過程中,會有小的責(zé)難,但是不要抱怨。盡早結(jié)束,最終會得吉,會有好的結(jié)果。1、如果別人來與自己爭訟,應(yīng)馬上、盡早拜見大人,大人會主持公正(卦辭中的“有孚窒,惕。利見大人”)。2、如果自己起了貪念,想要與人爭訟,應(yīng)盡早打消貪念,不要有抱怨,不要有怨言,要守中持正,最終會得吉,不然最終得兇(卦辭中的“中吉,終兇”)。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二爻、陽爻:爭訟失敗,返回住處后逃亡。同村的三百戶人家,沒有過失。 克:勝、成功。 不克訟:不勝訟,爭訟失敗。 歸:返回,回到本處。 而:連詞,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guān)系。此處表示承接關(guān)系。 逋:【bū】,逃亡,逃跑。 邑人:鄉(xiāng)邑中的人,指同鄉(xiāng)/同村的人。 無:沒有。 眚:【shěng】,過失。 釋義:二爻為地位,地上;表示“爭訟”已經(jīng)長成,已經(jīng)開始。爭訟已經(jīng)開始并且失敗了,爭訟失敗后逃亡(可能是卷款逃亡,也可能是欠款逃亡)。與他同村的人(三百戶)沒有過失,不會受到牽連,不會負(fù)有連帶責(zé)任(連帶債務(wù))。 此爻對照的是西周時期的“相受相及”制度(相受:相互托付;相及:相互牽連),“相受相及”是“連坐”制度的雛形?!跋嗍芟嗉啊敝v的是:相互托付,相互擔(dān)保;有喜慶、賞賜、刑罰的事,相互共受共享;相互和睦親善;有犯罪或造謠惑眾的,就連帶受懲罰?!?/span>周禮··地官·鄉(xiāng)師/比長》:“族師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五家為比,十家為聯(lián);五人為伍,十人為聯(lián);四閭為族,八閭為聯(lián);使之相保相愛,刑罰慶賞,相及相共,以受邦職,以役國事,以相葬埋……比長,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辠奇邪,則相及。” 《周禮》注“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痹A是與人爭財,爭財非罪,因此不會被“相及”,故同村之人沒有過失,不會受到牽連,不會負(fù)有連帶責(zé)任(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PS:“連坐制度”與“宗法制度”相伴整個中國封建文明始終,共同調(diào)整維護了幾千年的封建社會秩序。 連坐制度:雛形成于西周,始于春秋戰(zhàn)國,盛于秦國,秦朝統(tǒng)一后推廣至全國,延續(xù)至清亡。 宗法制度: 夏朝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qū)別。商朝末年確立嫡長繼承制。西周確立'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制。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無成。 三爻、陰爻:依靠祖宗攢下的恩澤,生活艱困但堅守中正之道,最終得吉。(得吉之一)或許可以跟隨周王從事征伐、會盟等國事,會有成就、功績。 食:靠著吃飯;賴以為生。引申為依賴、依靠?!?/span>漢書·張安世傳》“尊為公侯,食邑萬戶?!保皇骋?卿大夫的封地。收封地的租稅以供食用,故稱“食邑”,或稱“采邑”); 食官(靠官府發(fā)的糧食而生活);食職(靠職務(wù)所得而生活) 舊:從前的;原先的。《詩·大雅·抑》“告爾舊止”;舊司(原先的職守); 舊家(從前住過的房宅)。 德:有兩種解釋,兩種都可。1、恩惠,恩德?!?/span>戰(zhàn)國策·秦策》“是不敢倍德畔施”;德施(恩惠;恩澤)。2、 通“得”;取得,獲得?!?/span>墨子·節(jié)用上》“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span> 舊德:可以解釋為1、以前的恩惠;祖宗攢下的恩澤2、原先的獲得、積蓄;祖業(yè),祖?zhèn)鞯氖聵I(yè)、手藝、職業(yè)等。 貞:正,正道。易經(jīng)中“貞”有三種字義:1、占、卜,問卦;2、正、正道;3、定、安定。根據(jù)卦象,卦爻辭內(nèi)容確定“貞”屬哪種意涵。 厲:有兩種解釋,兩種都可。1、厲:通“礪”,磨、磨礪;此處為:艱苦、艱困 之義。2、厲:危險。 貞厲:1、在艱苦之中守持正道。2、在危險之中守持正道。 或:或許,也許。 從:隨行,跟隨 王事:國家的政事。特指朝聘、會盟、征伐等事。 無:語氣詞,用在句首,無義?!?/span>墨子》“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詩經(jīng)·大雅·文王》:“王之藎臣,無念爾祖。” 坤卦:“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成:成就,功績。 釋義:此爻講的是卦辭中的“中吉”;四爻為人位,小人位,平常百姓守中持正。此爻有兩種解釋(我傾向第一種)1、依賴祖宗的恩澤生活,生活雖然艱困,但一直堅守中正之道,最終得吉。終吉的結(jié)果之一就是,或許可以跟隨周王從事國事,會有成就(得官爵、封地)。2、依靠祖?zhèn)鞯穆殬I(yè)生活,生活雖然艱困,但一直堅守中正之道,最終得吉。終吉的結(jié)果之一就是,或許可以跟隨周王從事國事,會有成就(得官爵、封地)。 第一種解釋:對照的是周成王(周武王姬發(fā)之子)授鬻熊曾孫熊繹為子爵,封南蠻之地,居丹陽,建立楚國。周文王拜鬻熊為師。此后又有熊麗、熊狂輔佐周武王,為周滅商立下功勞。 周成王繼位后感念熊繹的祖父輩輔佐文王、武王朝政的功績,,將熊繹封在南方蠻荒之地,賜給他封地五十里的子爵,建立楚國,居于丹陽。此為“食舊德”。熊繹身處荊山偏遠(yuǎn)之地,乘坐柴車、身穿破衣以開辟叢生的雜草,跋山涉水以事奉周天子,只能用桃木弓、棗木箭作為進(jìn)貢。此為“貞厲”。經(jīng)過熊繹至熊渠數(shù)代君主的努力,使楚國疆域不斷擴展,國力不斷增強,由一個方圓僅有五十里的小國,發(fā)展成為泱泱大國,成為春秋五霸之一。此為“終吉”。熊繹建楚始封君與齊、魯?shù)葒鴩煌o佐周康王(朝聘、會盟等)。此為“或從王事,無成”。 “篳路藍(lán)縷,以啟山林”講的就是熊繹建楚的艱辛和跋山涉水以事奉周天子的艱困。 熊繹的曾祖父:鬻熊 ;祖父:熊麗;父親:熊狂;兒子:熊艾 第二種解釋:對照的是西周時期的“宗法制度”,直至隋唐進(jìn)行科舉制前,古人的權(quán)位、工作都是世襲的;權(quán)力世襲,職業(yè)也世襲。古人分為“士農(nóng)工商”,種地的世代種地,工匠世代為工匠等等(直到科舉制,才打通進(jìn)士的通道)。 “食舊德”講的就是平常百姓世代從事的職業(yè);《周禮··地官·封人/均人》:“任農(nóng)以耕事,貢九谷;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凡無職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span> “貞厲,終吉”講的是生活雖然艱苦但要堅守中正之道,不要起貪念,不要有非分之想,要安于現(xiàn)狀,要樂天知命,最終會得吉。 “或從王事,無成” 講的是將來也許會跟從周王進(jìn)行征伐之事,立下功績,有所成就。西周時期最有名的是“秦、趙”建國的例子。 趙國:造父善于駕駛馬車,造父為周穆王御,因助周平定徐偃王之亂,封于趙城。自此以后,造父族就稱為趙氏,為趙國始族。春秋末年,三家分晉,建立趙國。 秦國:秦非子(秦非子是造父的侄孫)善養(yǎng)馬,因養(yǎng)馬有功被周孝王封為附庸,居秦地;周幽王時期犬戎攻入鎬京,秦襄公保衛(wèi)周王室有功,正式被封為子爵;公元前770年,秦襄公護送周平王東遷有功,提升為伯爵,又被賜封歧山以西之地。自此,秦國正式成為周朝的諸侯國。 九四:不克訟,復(fù)即命渝。安貞吉。 四爻、陽爻:爭訟失敗,按照命令進(jìn)行改變,回歸根本。安定守本分,守持正道,得吉。 復(fù):返回,引申為恢復(fù),回歸根本。 即:就,便,立刻,立即。 命:命令,政令;此處為從命,遵命。 渝:改變。 安:安定,安分。 貞:正,正道;此處為守持正道。 釋義:此爻講的是卦辭中的“中吉”;四爻為人位,大人位;諸侯、貴族守中持正。此爻講的是貴族爭訟失敗后,要遵守命令,按照命令(爭訟判決)進(jìn)行改變。不要再有貪念和非分之想,要遵命且要安分守己,守中持正,最終會得吉,有好的結(jié)果。 此爻對照的是“商紂王帝辛、子啟(也稱微子、微子啟、宋微子)、武庚”三人之間的爭訟。王位、爵位代表著封地和財富,因此爭王位、爵位,也是爭訟。 帝辛、子啟爭訟:子啟是商朝帝乙的長子,同母兄弟共有三人,子啟是長兄,中衍(宋微仲)居中,受德(商紂王)最小。子啟的母親生子啟和中衍時是妾的身份,后來成為正妻后生下了紂。帝乙想要立長子子啟為太子,而太史則依據(jù)法典為此事爭辯:“有正妻的兒子在,就不可立妾的兒子做太子。”子啟因此沒有成為商王的繼承人,而三弟受德卻繼承了王位,是為帝辛(紂王)。帝辛在位時,封子啟于微建立諸侯國微國,爵位為子爵,故稱微子。此為“不克訟,復(fù)即命渝。”微子多次親諫帝辛,見“紂終不可諫”,便歸隱。周武王滅商后,微子持商王室宗廟禮器,來到周武王軍營前,向武王說明自己遠(yuǎn)離帝辛的情況,并表示投降,向周武王請罪。周武王將他釋放,宣布恢復(fù)他原有爵位,以示寬厚為懷。此為“安貞吉” 武庚、子啟爭訟:周滅商后,周武王封紂王的兒子武庚于殷地以祀殷后,封為公爵,建立邶國,留在殷墟管理商朝遺民,武庚卻不甘心做周的臣子。周武王去世后,周成王年少,周公旦代行當(dāng)國。管叔鮮、蔡叔度、霍叔處疑之,跟武庚一起作亂(三監(jiān)之亂)。周公旦東征誅武庚,殺管叔,流放蔡叔,廢霍叔為庶民。此后周成王命子啟代殷后,奉其先祀,封為公爵,封于商朝發(fā)源地、舊都商丘,建立宋國,特準(zhǔn)其用天子禮樂奉商朝宗祀,與周為客。宋國地位特殊,被周天子尊為“三恪”之一。成為周朝宋國的始祖,后世因之稱為宋微子。此為“安貞吉” 宋國是華夏圣賢文化的源頭,處于中國傳統(tǒng)文化核心地位的儒家、墨家、道家和名家四大思想的發(fā)源地,被譽為禮儀之邦,墨子、莊子和惠子三位圣人皆出自于宋國。孔子的祖籍也在宋國。 九五:訟,元吉。 五爻、陽爻:判決爭訟,大吉。 訟:此處為“決訟”,決斷、審斷、判決爭訟。 元:始、大、吉。 釋義:五爻是天位,為天,為天子位;上天、天子最為公正、公平,為天下信仰,萬民信服;因此由上天、天子審斷、判決爭訟,則萬眾信服,大吉大利。此爻講的是卦辭中的“利見大人”。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上爻、陽爻:或許被賜予官爵,最終朝覲時被多次剝奪(官爵連續(xù)降級)。 或:或許,也許。 錫:【xī】,通“賜”;給予,賜給。 鞶帶:皮制的束衣的大帶;官服上的服飾,比喻官位(古代根據(jù)官階頒賜的腰帶,上或有金玉之飾。)。 終:終究,最終。 朝:朝見,封建時代臣見君王為朝。 三:多次,也可理解為三次。三是“虛數(shù)”,表示多次或多數(shù):三思而行;三緘其口。 褫:【chǐ】;革除,剝奪。 釋義:上爻是天之上位,是事物發(fā)展的最終階段、結(jié)束階段。五爻是審斷、判決爭訟;上爻則是爭訟結(jié)束?!霸A”卦辭中有“利見大人”;此爻為爭訟結(jié)束后,如果不義之人爭訟成功(把別人的占為己有),占有只會是暫時擁有,最終面見、朝見大人(上天、天子等)之時,大人會明辨是非,主持公正,剝奪其占有的不義之財。此爻可理解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惡人自有天收。此爻講的是卦辭中的“終兇”。 此爻可對照“商紂王帝辛、子啟、武庚”三人之間的爭訟。商紂王先爭訟成功,但最終身死國滅;武庚先爭訟成功,但最終也是身死國滅;子啟先爭訟失敗,但最終封公建國,與周為客。 訟卦闡釋的是西周周公旦的治國理念:勸諫天下眾人要守中持正,守禮尊禮,與人為善,按照《周禮》處事,守本分,樂天知命,最終得吉,否則得兇。 訟卦是禍中有福,福中有禍,福禍得失無常的一卦。往往先吉者后為兇,反之則先兇而后吉。這是因為訴訟若是開始有利,反而因此與人結(jié)怨,更增強其危險的想法,并種下惡因,所以勝利的喜悅不會太久。反之,若開始就失利,反而因此讓人早日看開而放棄心中堅持,不再與人做無謂的爭斗,因而最后得吉。 以上,便是我對《周易·易經(jīng)》訟卦的釋義 下節(jié) 大有卦:離上乾下,火天大有。 |
|
來自: 儒雅的八爪魚 > 《易經(j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