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意在結合案例,介紹利潤傾斜分配的實際操作方法,借助這種方法可規(guī)避因無票溢價而產(chǎn)生的稅費。雖然此方法有不足之處,但在實操中仍是運用得較多的一種方法。 案例背景: A公司早在2014年獲取城市核心區(qū)一宗100畝土地,當時成交單價1000萬/畝,成交總價10億元。A公司屬于行業(yè)中小房企,當年為了拿這個項目耗盡了老板所有積蓄,能抵押的都抵押了,能借款的方式都借了,項目拿下來以后一直沒有資金開發(fā),土地閑置至今; 每年的資金成本一直是A老板心中一塊重重的石頭,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好在冬天總會過去,春天總會到來!到了2017年,市場開始大熱,房價上漲帶動地價預期持續(xù)走高,A項目周邊地價已達到1200萬/畝,多家行業(yè)龍頭房企找到A老板,希望就此項目展開合作,方式靈活,收購、合作開發(fā)均可。 A老板大喜過望,看來這一波行情終于可以讓自己解套了!雖然自己背負的債務負擔很重,但是這么多“有頭有臉”的大房企找到自己,心中自然莫名滋生了強大的談判砝碼,自己拿地成本1000萬/畝,加之這幾年的資金成本以及市場預期,A老板對外報價1500萬/畝,并放話:“低于此價不談!” ,并要求參股合作開發(fā),一來可以鍛煉自己的團隊,二來可以讓自己長遠享受項目紅利。 對于這幾家龍頭房企來說,1500萬/畝是一個比較糾結的價格,雖然這幾家公司都是大公司有品牌溢價,但當?shù)厥袌鰧Ρ就练科笳J可度較高,對外來品牌房企的認可度還尚低;而且當?shù)胤科蟮漠a(chǎn)品也非常有競爭力,贈送超大,在產(chǎn)品上也很難找到絕佳的突破口。因此這個地價就當?shù)貋碇v壓力還是蠻大的! 2 B公司初步算了一個大賬,項目計容20萬㎡(簡便起見,全部默認為可售),售價營銷卯足了勁兒給了破天荒的20000元/㎡,樓面價7500元㎡(其中5000元/㎡有票,2500元/㎡無票,注意兩個樓面價:5000和2500在測算表中應該分別填寫在不同位置,5000應該填寫在“有票土地成本”位置,2500應該填寫在“無票溢價”處,當然2500的無票溢價也可以在稅后凈利潤當中進行扣除),建安6900元/㎡(含2400元/㎡的精裝修成本),銷管財及土增稅等稅費合計取銷售收入的18%(原始有票成本只有1000萬/畝,導致土增稅等稅費較高,因此綜合計提一個較高比例18%)。 項目銷售收入:20萬㎡×20000元/㎡=40億元; 項目全成本:20萬㎡×(7500 6900 18%×20000)元/㎡=36億元; 項目凈利潤=40-36=4億元; 項目凈利率=4/40=10%<12%。 不滿足B公司12%的凈利率要求,12%這是一條紅線,不滿足的項目連立項的資格都沒有! 那是否就意味著只能選擇放棄了呢?!雖然是天鵝肉,但眼看著就要飛了!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這個項目,項目難點主要在于合作方有較高的土地溢價,有票成本1000萬/畝,要價1500萬/畝,產(chǎn)生500萬/畝的無票溢價,由此導致含稅地價過高,進而導致項目算賬困難,凈利潤率無法達到公司要求! 那么應該如何克服這一障礙,順利吃上天鵝肉呢?針對無票溢價過高的問題,我在這里提供一大利器,那便是“利潤傾斜分配”,字面上很好理解,那就是項目凈利潤采取不平衡分配。 3 由于A公司要求合作開發(fā),因此B公司準備采取股權收購的方式進入項目公司,擬收購51%股權,我們來看看如何通過“利潤傾斜分配”解決B公司“利潤率不達標”的問題: 首先B公司設計了如下交易路徑: 好在項目公司債權債務比較簡單,名下只有目標地塊一項資產(chǎn)且由A公司100%持股,B公司收購A公司51%的股權,支付A公司對價7.65億元(=1500萬/畝×100畝×51%,未考慮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假設項目公司購買土地的15億元土地款均來源于A公司投入的股東借款),收購過程中產(chǎn)生的稅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收購完成后A公司持股49%,B公司持股51%,雙方同股同投,共同開發(fā)。 經(jīng)過上面計算,項目公司開發(fā)這塊土地最終可實現(xiàn)利潤4個億,歸屬于A公司1.96億元(=4×49%),歸屬于B公司2.04億元(=4×51%),此時: A公司的利潤率=A公司凈利潤/A公司對應銷售額=1.96/(40*49%)=10%; B公司的利潤率=B公司凈利潤/B公司對應銷售額=2.04/(40*51%)=10%; A公司、B公司與項目公司利潤率一致,均為10%。 現(xiàn)在B公司要實現(xiàn)12%的利潤率,因此它必須分得利潤2.448億元(=40×12%×51%),這是B公司要獲取新項目的必備條件,現(xiàn)在按股權分配它只能分到2.04億元,那不足部分0.408億元怎么辦呢? 此時,A、B公司商議,差額部分可由A公司從其利潤中拿出來補足,即“傾斜分配”后A公司只分得1.552億元(=1.96-0.408)。 采用傾斜分配的方式,B公司順利實現(xiàn)了12%的公司考核要求,這種方式看似損害了A公司的利益,實則不然。 在做測算的時候往往是以項目公司口徑進行測算的,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我們往往把B公司的利潤考核要求默認成了A公司的考核要求,B公司有12%凈利率的考核要求,而人家A公司卻完全沒有這個要求,A老板的訴求很簡單,一是解套,二是通過此次交易實現(xiàn)項目5個億的土地溢價,后面項目公司只要能賺錢對他來講都是“撿到的”,因此他對項目公司的凈利潤率要求沒有B公司那么高,7.9%的凈利率對于B公司來講可能會很低,但對于A公司來講可能已經(jīng)是非常滿意的結果了! 4 現(xiàn)實中還真有不少這樣的案例,這就屬于常見的同股不同權分配案例。那么對方為什么愿意犧牲自己的利益呢? 原因很簡單,地主方并沒有犧牲自己的利益,這塊土地我沒有開發(fā)資金,閑置就一直耗費資金成本來賭明天的市場,如果明天市場好,土地升值可以讓我不開發(fā)仍然也有收益,這種情況下我主觀上是愿意閑置的,但是客觀上我的現(xiàn)金流無法承擔每年需要耗費的巨額資金成本,更何況現(xiàn)在市場風云突變,萬一明天市場突然轉(zhuǎn)冷怎么辦呢?從這種維度上考慮,在我現(xiàn)金流已經(jīng)無法維系且有客觀收益的情況下,將土地轉(zhuǎn)讓出去回籠資金不失為一個好的對策。 既然已經(jīng)定好轉(zhuǎn)出,那就要看是選擇直接土地轉(zhuǎn)讓還是股權合作開發(fā)了,這個時候地主是一定會算一下賬的,哪種方式收益高就選擇哪種方式。 1、如果選擇土地轉(zhuǎn)讓(賣地) 1000萬/畝按市場價對外轉(zhuǎn)讓1500萬/畝,100畝的土地可以收益5個億,但是A公司需要承擔印花稅、增值稅、土增稅和所得稅,關于稅費的計算我在之前的live和文章都有提到過,這里為了方便大家了解土地轉(zhuǎn)讓的稅費計算,我們再一起看一下這四種稅費的計算過程: (1)印花稅:150000*0.05%=75萬元(假設印花稅稅率為0.05%) (2)增值稅: 銷項稅=(150000-100000)/(1 10%)*10%=4545萬 進項稅=0 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4545萬元 增值稅附加=增值稅*12%=545萬元 (3)土增稅: 增值額=150000/1.1-100000/1.1-545=44909萬元 增值率=44909/(100000/1.1)=49.4%<50% 土增稅=44909*30%-(50000/1.1)*0=13473萬元 (4)所得稅: 應繳所得稅=(150000/1.1-100000/1.1-545-75-13473)*25%=7840萬 A公司應承擔的稅費=75 4545 13473 7840=25933萬元。 可見,如果直接采用土地轉(zhuǎn)讓A公司將背負極大的稅費成本,溢價5個億需要承擔高達2.59億元的稅費成本。 A公司15億元對價實際到手的只有15-2.59=12.41億元。 2、如果選擇股權轉(zhuǎn)讓(合作開發(fā)) 在開始股權轉(zhuǎn)讓之前,先更正原文的一個表述問題,原文提到A公司5個億溢價的合作訴求是建立在土地轉(zhuǎn)讓的基礎上的,即A公司全部轉(zhuǎn)讓土地可以獲得5個億的溢價;如果是股權轉(zhuǎn)讓,就相當于A公司需要轉(zhuǎn)讓項目公司100%股權才可獲得5個億溢價。 不說明這個問題,很多朋友會誤以為51%股權對應溢價5個億元,100%股權相當于溢價9.8個億了,在這里著重解釋一下。 原文本意重點分享利潤傾斜分配,因此對股權轉(zhuǎn)讓的交易架構及對價支付過程略寫了。但很多朋友依然反饋到非同股同權交易架構設計問題,同時提出不對等分紅在財務路徑上的實現(xiàn)問題,地主方能夠拿走溢價嗎? 5 現(xiàn)在,我在這里把案例的交易架構及對價支付過程再詳細闡述一下。如圖是交易達成后的最終股權結構: 首先我們明確一下前提,項目公司除名下這塊土地外無其它債權債務,且這10億元土地成本有票。在此前提下,B公司采用利潤預分配的方式來支付溢價,對價支付可按以下步驟: ①B向A支付股權轉(zhuǎn)讓款10*51%=5.1億元。 ②項目開盤現(xiàn)金流轉(zhuǎn)正后,項目公司向A支付股東借款5*51%=2.55億元作為預分配利潤。這2.55億元相當于是溢價,直接支付溢價會被征收所得稅,為了規(guī)避所得稅所以在這里采取預分配利潤的方式進行支付。 這里需注意,在項目公司未還本產(chǎn)生利潤前,預分配利潤只能通過股東借款的方式進行支付,在項目清算的時候,需要將股東借款與利潤進行對沖。 ③項目清算后,項目公司向A分配1.552億元利潤。 ④項目清算后,項目公司向B分配2.448億元利潤。 如果按題目所示合作開發(fā),那么A公司(地主方)所實現(xiàn)的收入包括三個部分: ①B公司(收購方)支付A公司的股權轉(zhuǎn)讓款5.1億元; ②項目公司返還股東的土地款10個億,A公司由于還留有49%股份,因此A公司此時還將有10×49%=4.9億元,此時A公司加上之前的5.1億元股權對價款已經(jīng)收回了10個億的土地款; ③項目公司通過預分配利潤方式支付給A公司的溢價2.55億元。 ④項目開發(fā)后歸屬于A公司的利潤,如文章中計算,A公司還可以分得1.552億元的利潤。 因此A公司可獲得的收入為:5.1 4.9 2.55 1.552=14.102億元>12.41億元。 綜上整體來看,選擇股權合作開發(fā)A公司獲得的收益是高于整體轉(zhuǎn)讓(賣地)的,而且題目中也強調(diào)過地主方選擇合作開發(fā)的很大一個目的是為了鍛煉團隊,畢竟和大公司的團隊一起來做項目,潛移默化是能夠讓團隊得到一定提升的,這個項目賺了錢也可以帶著團隊進一步去開發(fā)新項目。 還有很多朋友覺得,在現(xiàn)實中很難有合作方會同意這樣的“同股不同權”的合作條件,但是反過來一想,只要A公司整體利益訴求得到了保障(收回10億元土地款及溢價要求),多分一點開發(fā)利潤給B公司讓這個項目達到B公司的合作條件,對雙方都有益,為啥要不同意呢? 所以這個地主方一點也不傻,選擇合作開發(fā)無論從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都是符合當前訴求的。 3、結合大家疑問,補充以下幾點說明 (1)不對等分紅(利潤傾斜分配),如果B公司與A公司約定了保底的要求,那么A公司絕大可能性會讓B公司或者B公司母公司做擔保,對于B公司的操盤要求會比較高。 (2)采取預分配利潤的方式來支付溢價,雖然實操中有諸多成功案例,但是稅局也不傻,如果預分配利潤與股東各方分配利潤差距不大稅局會認定你是利潤,而規(guī)避所得稅; 但是如果預分配利潤的金額偏離各股東應分配利潤太多,存在被稅局認定為溢價的風險,比如本案例中,A、B公司應分配的利潤都只有1.552億元,2.448億元,而再要通過預分配利潤支付2.55億元的溢價,與各股東應分配利潤偏離略大,存在要求補稅的風險,這屬于案例本身的缺陷,不影響這個方法的適用性。 (3)B公司只能是私企,國企基本不同意這種玩法,涉嫌逃稅。 文章來源: 牧詩地產(chǎn)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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