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軍”是中國共產(chǎn)黨所領(lǐng)導(dǎo)的抗日武裝力量,全稱“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后改稱為“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在抗日戰(zhàn)爭期間,八路軍憑借優(yōu)良的紀律作風(fēng)(“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獲得了廣大群眾的認同和支持。 此外,八路軍在抗日戰(zhàn)爭中,充分發(fā)揮不怕犧牲、英勇奮戰(zhàn)的精神,為抗日戰(zhàn)爭的勝利,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八路軍自成軍以來,完全可以用一個字來形容他們的境遇——“窮”,記得有一首歌是這么唱的:“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那么八路軍是如何解決“窮”這個問題的呢?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借”。 八路軍是怎么個借法呢?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主動借:在迫不得已的時候,八路軍會主動向比較富裕的百姓借糧、借錢、借物等;第二種是被動的借:為什么說是被動的借呢,那是因為許多百姓看到八路軍的困難時,會主動拿出家中富余的糧錢,無償援助他們。 由于八路軍有規(guī)定“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因此無論是哪種借法,八路軍都會開具借條,以此作為日后償還的依據(jù)。新中國成立后,凡是持有八路軍或紅軍寫下的欠條,依然可以找當?shù)卣凑债敃r的物價進行兌換,當然前提是要“核查無誤”后方可兌換。 1986年,一個名叫郭建英的山西老漢,拿著一張1946年八路軍寫給他的1100萬“巨額”欠條找到了當?shù)卣?,?jīng)核查無誤后,當?shù)卣ⅠR償還了他8萬元。 雖然當?shù)卣畠H為這張1100萬的欠條,償還了8萬元,但這一舉動卻獲得了群眾的一致稱贊,為什么呢?那是因為當時八路軍向他借的是1100萬法幣,按照1946年的購買力,100法幣大約只能買一只雞蛋,而1100萬法幣,大約相當于當時的3500美金。 而1986年的8萬元是什么概念呢?當時全國職工的年平均工資也不過千余元,由此可見,就當時而言,8萬元是一筆多么讓人心動的巨款。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老祖宗所留下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并沒有被我們給丟掉,只要繼續(xù)堅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相信大國終有崛起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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