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那么點兒工資養(yǎng)活一大家子人,換誰也養(yǎng)不起啊。 ▼ 明代是我國歷史上貪官最多的朝代,思想家顧炎武說,貪官這么多,是因為朝廷給的俸祿不足以養(yǎng)其家人,很多官員為了維持生活不得不貪。 著名清官海瑞也說,自己連兩斤肉都買不起。那么,明朝的官員工資真的很低嗎? 據(jù)史料記載,明代官員的俸祿以大米為主,五品知縣海瑞每月14石[dàn],一年168石,相當于75兩白銀。而明朝普通的五口之家,每年如果有30兩銀子,日子已經(jīng)可以過得不錯了,那么,為什么海瑞連兩斤肉都買不起呢? 原來,海瑞家里除了老母,妻子,兩個侍妾外還有兩個女兒,兩個兒子,加上家仆、婢女,可能還有奶媽,總共有十來口人。十來口人用這些工資,生活就不免有些拮據(jù)了。 并且中國古代官場向來就有陋規(guī),例如每逢三節(jié)兩壽就要給上司準備厚禮,那這些微薄的俸祿自然就不夠了。 注:三節(jié),是指春節(jié)、端午和中秋節(jié);兩壽,是指官員及其夫人的生日 國家支付官吏工資,并沒有理由連官吏娶妾的錢都支付,也不可能承擔官場陋規(guī)的花費,但是,如果這些也能成為當貪官的理由,那么“理由”永遠是存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