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轉運交接制度 一、目的 患者在部門間的轉運中,護士需進行詳細的口頭、書面、床邊交接班,保證臨床工作的連續(xù)性,減少患者轉運途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適用范圍 包括所有患者從原來病區(qū)或部門轉運到其他病區(qū)或部門。 三、正文 (一)一般患者轉運交接制度 1、患者轉運由護士、護理員或其他指定的員工從原來部門/病區(qū)轉運到其它部門。 2、所有待轉運患者應由責任護士/主管醫(yī)生評估后決定合適的轉運方式,按患者病情安排人員護送。 3、除患者責任護士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負責轉運患者前,須先通知責任護士。 4、如病情需要護士陪同時,護士長安排人員負責該護士分管的其他患者的護理工作,以保證安全。 5、患者去其他科室檢查,護送人員負責將患者送回原部門,檢查科室在檢查過程中和護送人員到來之前負責該患者的安全。 6、院外轉運需在獲得患者/家屬同意以及主管醫(yī)生的醫(yī)囑后方可進行。 7、轉科患者需填寫患者轉運記錄單,由轉出科室存檔備案半年。 (二)危重患者轉運交接制度 1、轉運下列患者時要按本規(guī)定(危重患者的轉運)進行轉運: (1)生命體征不穩(wěn)定。 (2)意識改變。 (3)抽搐。 (4)氣管內插管。 (5)使用鎮(zhèn)靜藥后有意識抑制等改變。 (6)帶有有創(chuàng)壓力監(jiān)測管。 (7)靜脈使用調節(jié)血壓、心律及呼吸方面藥物等。 2、轉運前準備 (1)轉運前醫(yī)生應評估患者病情,以判斷患者是事可以轉運,是否必須轉運,是否需要該轉運程序,如需要,則將醫(yī)囑書寫在病歷上。在下列情況發(fā)生時,禁止轉運:心跳、呼吸停止;有緊急氣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血液動力學極其不穩(wěn)定,但未使用藥物。 (2)責任護士充分評估患者的病情,包括一般情況、生命體征等,做好護理記錄,填寫患者轉運交接單。 (3)解釋告知:向患者及家屬告知轉運時間、轉運的風險及注意事項等。 (4)聯系相關科室:聯系轉入科室,向轉入科室簡要匯報患者病情,以便做好轉入接待準備工作,確定患者轉運時間。 3、轉運物品準備: (1)氧氣枕。 (2)開通留置的靜脈通路;對于大出血患者,應保持兩路以上的靜脈通路。 (3)心律和血壓監(jiān)測儀器、指脈搏血氧飽和度監(jiān)測。 (4)使用血管活性藥物者,應用帶蓄電池的微泵,以保證連續(xù)給藥。 (5)型號合適的簡易人工呼吸器。 4、負責轉運護士,要求至少通過CPR考核;病情需要時,由醫(yī)生一起轉運。 5、轉運方在轉運患者前,應通知接收部門,以確保接收部門獲知病情,做好準備工作。 6、轉運過程及患者做檢查時,醫(yī)護人員應留在患者身邊,根據需要觀察和記錄生命體征及病情變化,并完成所有的治療和護理工作。若發(fā)生意外情況要立即就近與科室聯系呼救,以便及時搶救。 (三)交接規(guī)范 (1)與轉入科室醫(yī)護人員共同安置病人,包括臥位、固定管道、吸氧等。 (2)床頭交接內容: ①神志、生命體征; ②體位、傷口下敷料、各種管道(包括引流管、胃管、尿管、氣管切開等)護理情況; ③各種監(jiān)護治療設備(如監(jiān)護儀、輸液泵等)的數據指標和儀器使用情況; ④輸液肢體、穿刺部位、靜脈通道、持續(xù)靜滴液體及治療藥物; ⑤口腔、皮膚及易受壓部位; ⑥飲食、服藥、睡眠及二便; ⑦護理記錄單的填寫; ⑧需要交接的其他情況。 (3)床頭交接順序:以病人主訴或疾病需要為重點,一般“自上而下”進行,按照頭部、頸部、胸部、腹部、會陰部、下肢、骶尾部順序進行。危重病人體檢整個交接過程由接班護士實施,交班護士協(xié)助,避免所有護士一起上,造成交班混亂與患者不適。 (4)接班時發(fā)現的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因交班不清發(fā)生的差錯事故或物品遺失等問題由接班者負責。接班無誤后,轉科患者需填寫患者轉運記錄單,由轉出科室存檔備案半年。 (四)身份識別 1、轉送、接收患者,必須認真識別患者身份。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開放式詢問核對法,即除了核對疾病外,還必須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后方可接收。 2、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癥患者,必須使用腕帶信息核對患者。 3、轉科時,必須及時更新手腕帶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對,確?;颊呱矸葑R別信息與腕帶信息一致。 (五)轉接登記 1、轉出科室責任護士在本科室“患者轉動記錄本”上登記轉科病人信息并簽名,內容涉及到:住院號、床號、姓名、診斷、病情、物品藥物、引流管、皮膚情況等。 2、接收科室核查登記內容與實際相符后,在轉出科室登記本上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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