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成書于東漢,繼“八綱辨證”、“臟腑辨證”體系后,作者張仲景創(chuàng)造性提出“半表半里”理念,“六經辨證”體系由此誕生!并運用“六經辨證”思想歸類方證,分為三陽證和三陰證。 六經提綱 1“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strong> 2“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strong> 3“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strong> 4“太陰之為病,腹?jié)M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食不下。” 5“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strong> 6“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沖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不止?!?/strong> 經方扶陽學派認為,“六經提綱證”關鍵的作用是揭示六經病的病機本質,癥狀雖然非常重要,但隱藏在癥狀后面的病機才是決定性的。 是指疾病發(fā)生、發(fā)展、變化及其結局的機理。以陰陽五行、氣血津液、藏象、經絡、病因和發(fā)病等基礎理論,探討和闡述疾病發(fā)生、發(fā)展、變化和結局的機理及其基本規(guī)律,即病機學說。 病理,即疾病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和原理。也就是疾病發(fā)生的原因、發(fā)病原理和疾病過程中發(fā)生的細胞、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功能和代謝方面的改變及其規(guī)律。 若病機符合六經病的某一經,縱然不具備提綱證的所有脈證,也應當判為該經的病證。相反,即使脈證完全符合提綱證,若不具備其病機,也不能判斷為該經的病證。 所謂的提綱證,是選擇該經病一組典型的脈證群來闡述病機,有代表性是必然的,但不應該絕對化。 經方扶陽學派的六經觀在全面地繼承歷代經方家六經學說的基礎上,運用西醫(yī)學循環(huán)、免疫、細胞等領域取得的進展,再融合最新的“肌筋膜學說”,從而構建了新的六經辨證體系。 經方扶陽學派三層表里觀 簡單介紹如下: 表實證——太陽,表虛證——少陰。 里實證——陽明,里虛證——太陰。 半表半里實證——少陽 半表半里虛證——厥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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