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廠房、倉庫的防火間距記憶方法 (一)廠房之間及其與乙、丙、丁、戊類倉庫和民用建筑等之間防火間距 表2-4-1 廠房之間及其與乙、丙、丁、戊類倉庫、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間距(單位:m)
1、甲、乙類廠房與高層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50m。 2、甲、乙類廠房(乙類倉庫)與其他民用建筑、室外變配電站的防火間距:25m。 3、廠房與廠房、倉庫之間的防火間距(單位:m): L=F1+F2+C12 其中: (1)F1、F1分別為相鄰兩座建筑的耐火極限,取值分別為:一二級0,三級2,四級4; (2)C12為相鄰兩座建筑火災危險性分類等級、建筑分類的調整系數(shù)。取值:至少一座建筑為高層建筑時取值13;如無高層建筑,至少一座建筑為甲類火災危險性建筑時取12,其他情況均取10。 4、室外變、配電站與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 表2-4-4 室外變、配電站與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單位:m)
上表中兩個“{ }”之內區(qū)域的數(shù)值對應相等;除12數(shù)值以外,其他數(shù)值均為5的倍數(shù),且上下、左右具有等差數(shù)列的數(shù)值。 5、丙、丁、戊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 表2-4-5 丙、丁、戊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單位:m)
丙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有15、20、25三個數(shù)值,所有一二級耐火等級對應的一、二類民用建筑防火間距分別為20m、15m,所有三四級耐火等級對應的一、二類民用建筑防火間距分別為25m、20m。 丁、戊類廠房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有13、15、18三個數(shù)值,所有一二級耐火等級對應的一、二類民用建筑防火間距分別為15m、13m,所有三四級耐火等級對應的一、二類民用建筑防火間距分別為18m、15m。 (二)乙、丙、丁類倉庫之間及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 表2-4-3 乙丙丁戊類倉庫之間及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單位:m)
此表是對《建規(guī)》表格進行了轉化,可以看出,此表中數(shù)據(jù)為表2-4-1中除“甲類廠房”、“室外變、配電站”外的對應的數(shù)值。根據(jù)表2-4-1的內容解題即可,無需另外記憶。 (三)甲類倉庫之間及與其他建筑、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鐵路、道路等的防火間距 表2-4-2 甲類倉庫之間及與其他建筑、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鐵路、道路等的防火間距 (單位:m)
為便于記憶,表2-4-2已經(jīng)對《建規(guī)》表格進行了轉化,數(shù)據(jù)相對有規(guī)律。 注釋中:甲類倉庫之間的防火間距,當?shù)?、4項物品儲量不大于2t,第1、2、5、6項物品儲量不大于5t,應≥12m,甲類倉庫與高層倉庫的防火間距應≥13m。可以按照L=F1+F2+C12記憶:因甲類倉庫、高層倉庫的耐火極限均不低于二級,故F1、F2取值均為“0”,C12取值甲類12、高層13。 二、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記憶方法 表2-4-4 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單位:m)
表2-4-4是以左上-右下對角線對稱的表格,記憶數(shù)據(jù)“13911146798-1012”,自左上向右下依次填充即可。 三、表格及規(guī)范內容的學習,請務必參考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主編的《<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圖示》(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圖示直觀,容易理解和記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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