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4年滿族入關(guān),占領(lǐng)北京,建立清朝。 清代官服對明有所保留,如袞服、朝服的十二章紋;官服補(bǔ)子;官帽頂所用珠玉、珊瑚、寶石、金銀的等差。 清時官員的服飾有嚴(yán)格的規(guī)定,依品質(zhì),數(shù)量,顏色的不同來區(qū)分官位的大小,是不許濫用的。 清代官員補(bǔ)服:清代補(bǔ)服、補(bǔ)子,也叫“補(bǔ)褂”,為無領(lǐng)、對襟,其長度比袍短、比褂長,前后各綴有一塊補(bǔ)子,凡補(bǔ)服都為石青色。是清代主要的一種官服,穿著的場所和時間也較多。清官共分九品十八級,文官繡飛禽,武官繡猛獸(所以才有成語衣冠禽獸) 清代官員頂戴花翎: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 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制成;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瑯、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 翎有藍(lán)翎、花翎之別:藍(lán)翎是鹖羽制成,藍(lán)色,羽長而無眼,等級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為'眼',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為貴。 官帽又分為朝冠和吉服冠: 朝冠,是上朝時戴的,頂子分為三層,上為尖型寶石,中為球型寶珠,下為金屬底座,用所飾的珍珠(東珠)的數(shù)目來加區(qū)別。親王10顆,親王世子9顆,郡王8顆,貝勒7顆,貝子6顆,鎮(zhèn)國公5顆,輔國公、不入八分公、民公均4顆,侯爵3顆,伯爵2顆,一品官1顆,一品以下不鑲冬珠,改為其他小寶石。 吉服冠,是穿吉服或平時戴的官帽。吉服冠頂有頂珠及金屬底座,底座用金、銅,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 清代官員:朝珠朝珠是朝服上佩戴的珠串,朝臣,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的,本人及妻室或兒女和軍機(jī)處、侍衛(wèi)、禮部、國子監(jiān)、大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員穿著朝服時,才得掛用,是顯示身份和地位的標(biāo)志之一。 朝珠是從佛教的“念珠”衍化而來,通常由身子、佛頭、背云、紀(jì)念、大墜、墜角六部分:朝珠珠數(shù)為108顆,每隔27顆珠子夾入一顆“佛頭”加以間隔,共4顆,比朝珠大一倍,也稱之為“分珠”,寓意四季。頂部佛頭連綴“佛頭塔”,為倒“T”字形,用闊絲帶系綴有一塊寶石大墜子,大墜上端還垂有一塊寶石,稱之為“背云”。 葫蘆狀佛頭塔的兩側(cè)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銀絲琺瑯裹著寶石的小墜角,稱為“紀(jì)念”。 清代朝珠多用東珠(珍珠)、翡翠、瑪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蠟、水晶、沉香、青金石、玉、綠松石、寶石、碧璽、伽楠香、桃核、芙蓉石等世間珍物琢制,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絳為飾。 朝珠的絳用絲線編織,顏色等級分明:明黃色絳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綠和金黃色絳是王爺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縣、郡官為石青色。 清皇后穿朝服時要身掛三盤朝珠,中掛東珠朝珠,兩側(cè)為珊瑚朝珠;穿吉服時則掛一盤,珠寶雜飾隨意。而皇貴妃、貴妃、妃等人身穿朝服時,中間佩戴一盤蜜蠟或琥珀朝珠,左右斜挎肩掛兩盤紅珊瑚朝珠;嬪以下乃至貝勒夫人、輔國公夫人、鄉(xiāng)君等人,身穿朝服中間佩戴一盤珊瑚朝珠,另兩盤為蜜蠟或琥珀朝珠;民公夫人、五品命婦身穿朝服時所掛的三盤朝珠,則在青金石、綠松石、蜜蠟、琥珀、珊瑚中隨心選用,無嚴(yán)格定制。 婦女懸掛的朝珠,與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朝珠上“紀(jì)念”兩串在左為男,兩串在右為女,兩者不能顛倒。 各級官員補(bǔ)子、頂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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