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元曲曲譜上看,字的聲調(diào)分成了兩類,即平、上聲合為一類,去聲為一類。因此,曲中存在著平上互代問題,即上聲可代平聲,平聲可代上聲。估計(jì)在當(dāng)時(shí)的語音體系中,上聲和平聲讀音比較近似,故可以平上互代。曲譜上多見末句末二字必作“去上”的說明,但又注明“去平屬第二著”,即認(rèn)為“去上”最好,“去平”也可。這就是平上互代的體現(xiàn)。比如對雙調(diào)·清江引的末句,《北詞廣正譜》指出:必要平去仄平平去上。任昱的《清江引·題情》“爭似閉門閑看書”卻成平去仄平平去平。周德清《作詞十法·末句》說,慶宣和的末句末二字必做去上,但又注明去平屬第二著。還有《村里迓鼓》《醉高歌》《梧葉兒》《沉醉東風(fēng)》《愿成雙》《金蕉葉》等曲的末句,應(yīng)作平仄仄平平去上,同時(shí)也注明末二字去平屬第二著。 詩頭曲尾乃聲韻關(guān)鍵,既然曲的尾句尾字可平上互代,那么其它處自然也可以同樣處理了。其實(shí),不僅元曲,就是宋詞,也有類似情形。 再看入平關(guān)系,亦即以入作平的現(xiàn)象。在元代北方官話中,入聲字基本消失,即入派三聲了,但在元人作品中,有的仍然按字的方音寫作,保留了入聲字的讀法。尤在標(biāo)準(zhǔn)律句型的句子中,若其中有一入聲字,按《中原音韻》所載北方官話應(yīng)讀平,而按律句讀法應(yīng)是仄聲,因此不能簡單認(rèn)為是以入作平。有可能是作者的誤字,或是作者特意造的大拗句,也可能是以入作平或讀入為仄?!而x鴦被》第一折《青哥兒》有“踰墻鉆穴也無辭”句,通常作律句,“穴”為入聲,而在《中原音韻》中為車遮部,是入作平。將“穴”讀平聲,就不是律句,而是大拗。但在此處讀入聲即仄聲、作律句比較好。 另外說一下曲禁。明代王驥德作《曲律》提出曲禁,有40條,這里擇取與平仄有關(guān)的作個(gè)介紹: 禁平頭,即第一二句的第一字不可同音;禁合腳,指第一二句的末字不可同音;禁兩上兩去連用,禁疊用三入聲字;禁上去、去上倒用,即規(guī)定用上去不得用去上,用去上不得用上去;禁一聲接連四用,即不得連用四平聲,或四上聲、四去聲;禁陰陽錯(cuò)用,該用陰平不得用陽平,該用陽平不得用陰平。再就是禁韻腳多處以入代平,禁疊用雙聲、疊韻字到四個(gè)字等等。所謂曲禁,創(chuàng)作中能加以注意,聲律會更和諧,倘若害義,大可不必拘泥。 原創(chuàng): 歐陽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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