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yè)合作社對國家的農業(yè)發(fā)展至關重要,所以,很多國家即使不同國情,也都設立了農業(yè)合作社。之所以說荷蘭的合作社“護短”,是因為它服務于農民種養(yǎng)殖的全過程中,在保護農民的利益上,增加他們的收益。 【1】基本原則自主性。合作社是各個獨立家庭農場間的合作,每個農民可以獨立自主的決定本農場的生產過程。 自愿性。社員必須承認合作社的章程,維護公共利益,繳納會費,自愿加入。 民主性。合作社實行一人一票表決方式,社員權利與義務平等,合作社內部權利和義務由社員共同承擔,包括金融風險承擔和投票選舉權的。 密切性。合作社成員必須通過合作社來銷售自己的全部產品,不允許將部分產品直接售給零售商。 非資本獲利性。合作社內部的分配取決于每個合作社內部成員所進行經濟活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社員按交易額的多少來分紅。 【2】組織架構社員代表大會是合作社最高的權力機構,所有合作社的投資發(fā)展計劃和運營計劃等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社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理事會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一般有9到13人組成執(zhí)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理事會,決策合作社的經營方式,重大投資盈利分配等事項。 合作社的高層管理人員,由理事會聘請職業(yè)經理來擔任,合作社的所有經營活動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完全以市場經濟的運作模式實行公司化經營管理。 【3】如何“護短”第一,專業(yè)化生產服務。荷蘭合作社大多從事單一項目的生產服務,使其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較為集中,不僅熟悉這些農產品的特性,而且懂得消費者的心理和市場趨勢,能夠成為特定產品中的行家,圍繞單個品種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等環(huán)節(jié)指導農民。 第二,幫助農民進行加工、銷售、配送等工作。農民實行專業(yè)化生產,合作社實行專業(yè)化服務,農民按照不同品種分工和不同工序分工,通過合作社,使單個農場的小生產像現(xiàn)代大型企業(yè)一樣組成生產流水線,能夠有效提高生產效率,增加農產品的數(shù)量和種類。 第三,建設合作金融。加工銷售配送能力的提升,需要一系列的投入,必須要依靠強大金融的支撐。合作社內部設有金融信用服務,而且其貸款回收率百年來基本上都在99%以上。 其實說起“護短”,不得不提的是日本農協(xié)。而日本農業(yè)一直以荷蘭農業(yè)作為學習對象,所以,荷蘭合作社這樣的特點就可見一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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