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諸卑幼,事無大小,毋得專行,必咨稟于家長。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事畢則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則和色柔聲,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許,然后改之。若不許,茍于事無大害者,亦當曲從。若以父母之非,而直行己志,雖所執(zhí)皆是,猶為不順之子,況未必是! 司馬光在家訓中,教導家中子孫說,在家里不論年紀大小,不論什么大小事,不能自己想到就做,要先稟告家長后再決定。父母親交待的事,要用筆寫下來,帶在身上,時常提醒自己盡速完成,辦完事也要向父母親稟報一聲。 父母交待的事如果不可行,要用好臉色好語氣,把是非利害婉轉(zhuǎn)地告訴父母,等到父母答應(yīng)了,然后才改變方式去做。父母親若執(zhí)意不肯改,而事情也沒什么大礙,不妨曲順親意去做。如果認為父母的想法不對,就照自己的意思一意孤行,雖然自己的想法沒錯,仍是不孝順的人,何況自己執(zhí)著的想法未必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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