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資金結存—貨幣資金”與財務會計“銀行存款”的關系 預算會計“資金結存—貨幣資金”(以下簡稱“貨幣資金”)與財務會計“銀行存款”應該是什么關系?這一問題一直成為大家在做單位新舊銜接時比較糾結的問題,很多人不知道在單位新舊銜接后,“貨幣資金”的數(shù)額正確與否,到底是相等、還是大于或小于銀行存款,好多人比較茫然,也不知道新舊銜接的對與錯,下面結合政府會計制度和實務案例來給大家講解這一問題。 一、資金結存的概念 資金結存是核算單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的流入、流出、調(diào)整和滾存等情況,本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反映單位預算資金的累計滾存情況。 二、資金結存科目原理 由于新制度將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和財政應返還額度納入了財務會計科目,按照平行記賬方式和復式記賬借貸原理,在預算會計核算相關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時,應以相應的貨幣資金類科目予以對應。 所以新制度在預算會計科目中設置了“資金結存”科目,用以反映各結存類科目對應的資金形態(tài)。 在“資金結存”科目下設置了“貨幣資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及“財政應返還額度”三個明細科目,清晰反映出預算資金的收支情況以及結存狀態(tài),同時也可以使其與財務會計相關貨幣資金類科目形成對應關系。 因此,在新舊會計制度銜接中,預算會計按照收付實現(xiàn)制原則,需要對結存類會計科目進行調(diào)整,重新確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zhuǎn)”、“財政撥款結余”、“非財政撥款結轉(zhuǎn)”、“非財政撥款結余”及其明細科目。 如下兩個圖表:
通過上述的解釋,大家能夠明白資金結存科目產(chǎn)生的過程,不要糾結于資金結存科目的名稱,實際叫“結存資金”或者“預算資金”也可,通過明細科目與財務會計的對應關系,能夠明白“單位對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xiàn)金收支業(yè)務,在采用財務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預算會計核算;對于其他業(yè)務,僅需進行財務會計核算。”,這是政府會計制度對平行記賬概念的解釋。 因此資金結存是預算結余其他科目的“鏡像”,與其他預算結余科目的余額相等,借貸方相反。 上述內(nèi)容是依據(jù)政府會計制度的理解和闡述,大家比較清楚了,能夠做好將來預算會計的核算業(yè)務,但在新舊銜接的過程中,資金結存—貨幣資金與銀行存款到底是什么關系,依然沒有明確。 三、貨幣資金與銀行存款的關系 (一)資金結存是反映財務會計銀行存款的真實數(shù)額嗎? 對于這個問題的解釋,首先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單位只有零余額賬戶,沒有基本戶,即完全的國庫集中支付業(yè)務,那么“貨幣資金”還會存在嗎? 所以首先還是要從貨幣資金的核算內(nèi)容分析,政府會計制度中規(guī)定““貨幣資金”: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以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形態(tài)存在的資金。”,“本明細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反映單位尚未使用的貨幣資金。” 這里我們要理解貨幣資金應該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比如單位存在可收回的款項,比如押金性質(zhì)的資金,并沒在單位基本賬戶中,不能夠形成支出性質(zhì)的經(jīng)濟業(yè)務,未來可收回或應該收回,預算會計不記賬,那么我們就可以理解預算會計里“貨幣資金”的含義了,它與基本戶的銀行存款并不是一一對應關系,它是反映納入單位部門預算管理的現(xiàn)金存在形態(tài)。 案例如下: 所以從上述案例不難理解,即使單位沒有基本賬戶,預算會計貨幣資金依然是存在的。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認識貨幣資金的構成,它僅是一種資金形態(tài),并不是銀行存款賬戶里的實有資金,如果非要一一對應,是否可以在資金結存下設一個往來資金二級明細科目或在貨幣資金科目下設往來資金(可收回資金)、實有資金(銀行存款對應)三級明細科目,三級明細科目大家是有操作權限的,大家在實務操作中可以考慮。 (這是一個新的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二)貨幣資金與銀行存款之間的大小關系 1、大于關系。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單位沒有基本戶,銀行存款余額可以視同為“0”,或者單位有基本戶,如在沒有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資金的情況下,新舊銜接時貨幣資金的余額可以要大于單位財務會計銀行存款的數(shù)額。 2、小于關系。單位如果存在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經(jīng)濟事項,比如有外單位轉(zhuǎn)來的款項,受托代理、代管的現(xiàn)金、應繳財政款項、直接接入專用基金的資金等經(jīng)濟事項,新舊銜接時貨幣資金有可能小于單位財務會計的銀行存款數(shù)額。 3、等于關系。單位如果不存在可收回的款項、不存在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那么新舊銜接時貨幣資金有可能小于單位財務會計的銀行存款數(shù)額。 四、如何確保單位預算會計新舊銜接正確 從上述闡述單位資金結存的概念以及與單位財務會計的銀行存款的大小關系,我們不難得出結論,單位的預算結余在經(jīng)過調(diào)增調(diào)減后,會有一個對應的資金結存數(shù)額,到底應該是什么關系,應綜合分析。 財政應返還額度是一一對應關系,而貨幣資金會有一個具體的數(shù)額,到底調(diào)增調(diào)減的對與錯,就需要比較一下貨幣資金與財務會計銀行存款的差額,無論是大于還是小于甚至相等,都要找出單位是否存在借出可收回的資金以及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如果存在以下等式,單位預算會計的新舊銜接就是正確的。 資金結存的金額=單位銀行存款 財政應返還額度 單位可收回款項-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款項。 注:單位可收回性款項為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掛賬的不能形成支出的款項,比如押金和尚未核銷的呆賬資金。 (個人的觀點僅供參考,目前關于其他應收款呆賬在財政未核銷之前,預算會計在新舊銜接時,作為可收回性資金,不能作為調(diào)減項目,這是作者的觀點,財政部并未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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