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基本公式: 負載的有功功率×支持時間=電池放出容量×電池電壓×UPS逆變效率 其中:負載的有功功率=負載總功率×負載的功率因數 UPS逆變效率≈0.9 電池放出容量=電池標稱容量×電池放電效率 電池放電效率與放電電流或放電時間有關,可參照下表確定:
b.計算公式: 負載的有功功率×支持時間=電池放出容量×電池電壓×UPS逆變效率。 c.計算舉例: 例:負載總功率3000VA,負載功率因數0.7,UPS電池電壓96V,要求支持時間1小時,求應選用的電池容量。 計算: 3000(VA)×0.7×1(h)=電池放出容量×96×0.9 電池放出容量=UPS(VA)×0.7×1(h)/電池電壓×0.9 電池標稱容量=電池放出容量/放電效率 得出:電池放出容量=24.3(Ah) 電池標稱容量=24.3/0.6=40.5(Ah) 結果:可選用38Ah的電池(12V/38Ah電池8塊) UPS內的電池放電應該是恒功率放電,應該負載的功率在市電正常與否是不變化的。 電池的放電電流=(負載的表觀功率x負載的功率因數)/(逆變器的效率x電池組總電壓)。負載的特性的任何變化都會造成放電電流的變化。 UPS肯定沒有恒電流放電一說。只是在確定配置電池時,有些電池廠家的電池參數只給出了恒定電流放電的參數(因為電池的同量的定義是按照恒定電流放電來定義的),這時可能要用到恒定電流放電的參數而已
負載總功率×負載的功率因數×支持時間=電池標稱容量×放電效率×電池電壓×UPS逆變效率 支持時間=(電池標稱容量×放電效率×電池電壓×UPS逆變效率)/(負載總功率×負載的功率因數)
電池標稱容量=(負載總功率×負載的功率因數×支持時間)/( 放電效率×電池電壓×UPS逆變效率) 支持時間=(AH×放電效率×電池電壓×0.9)/(KVA×0.7) 電池標稱容量=(KVA×0.7×支持時間)/( 放電效率×電池電壓×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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