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是不少惡性腫瘤的晚期表現(xiàn),藥物治療是癌癥止痛的主要方法。癌癥止痛用藥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按階梯用藥 選擇止痛藥要根據(jù)疼痛程度由弱到強,逐漸增加。首先選擇非阿片類止痛藥,代表藥物是阿司匹林,用于輕度疼痛,為一階梯止痛。如果一階梯止痛不理想,則使用二階梯止痛藥物(代表藥物是可待因、奇曼丁、奧施康定等),即在非阿片類止痛藥物的基礎(chǔ)上加弱阿片類止痛藥。如果二階梯止痛不理想,使用三階梯止痛藥(代表藥物是嗎啡),即強阿片類止痛藥加非阿片類止痛藥。非阿片類止痛藥可以增加阿片類止痛藥的止痛效果,特別對骨性疼痛及神經(jīng)性疼痛的患者效果更為明顯,并可減少阿片類止痛藥的劑量。輔助藥物可以改善癌痛患者常發(fā)生的其他癥狀。下圖是三階梯止痛的模式圖
疼痛發(fā)生 一階梯 ↓ 輕度疼痛→非阿片類藥±輔助用藥 ↓ 疼痛控制不理想 ↓ 二階梯 中度疼痛→弱阿片類藥+非阿片類藥±輔助用藥 ↓ 疼痛控制不理想 ↓ 三階梯 重度疼痛→強阿片類藥+非阿片類藥±輔助用藥
(2) 按時用藥 止痛劑應有規(guī)律的按時給予,不要等患者疼痛再次發(fā)生時才給。應在前次藥物作用消失前給藥,以維持有效的血藥濃度,有效緩解疼痛、控制疼痛。 (3) 首選口服給藥 長期接受止痛治療的患者應首選口服給藥。口服給藥經(jīng)濟、方便、效果好、付作用小,病人可以自己掌握,不需要他人的幫助。阿片類藥口服給藥吸收慢,峰值低,不容易產(chǎn)生藥物依賴性。如果患者嘔吐嚴重、神志昏迷、吞咽困難,不能口服給藥時,可選擇外用方法,如直腸給藥等。 (4) 個體化原則 個體對阿片類藥的敏感程度不同,沒有固定的標準劑量,患者的藥物劑量應以達到有效的鎮(zhèn)痛為標準,不應受所謂的極量限制。如嗎啡用量在10-60mg之間選擇,絕大多數(shù)患者可以緩解疼痛,個別患者用量可達200-400mg。對每一例患者應摸索出合適的個體化藥物劑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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