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寫作 民商事訴訟中的文書,主要包括民事訴狀、答辯狀、反訴狀、代理詞、法律意見書等,除訴狀寫作,有基本的模式可循,其他文書,不必拘于一定的模式,事實上,每個律師的風格,也多有所不同。但以我的經(jīng)驗,答辯狀與代理詞及法律意見書的寫作,采用“金字塔原理”,不失為一種較好的方法。 金字塔原理的要旨在于,結(jié)論先行,層層遞進,邏輯關(guān)系清楚,這種方法對法律文書寫作,尤為重要。其優(yōu)勢在于,文章的主旨清楚,邏輯關(guān)系明確,法官可以在很短的時間里,明白你的觀點,以及你的論證。比如,在代理某被告的一起案件中,如代理詞先擺出以下結(jié)論: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請求法院予以駁回訴請。然后,給出一、二、三的理由,再針對各個理由,分別給出(一)、(二)、(三)組證據(jù)或者法律依據(jù),各個理由之間“相互獨立,完全窮盡”。如此論證,寫的人雖需要花費許多心思,但讀文章的人,只要提綱挈領(lǐng)式閱讀,便能很快明白文章要旨。要知道現(xiàn)在的法官,案件數(shù)量之多,工作量之重,已不堪重負,如果律師寫的文書,沒有章法,邏輯關(guān)系不清,讀起來讓人云里霧里,能不能看下去都成問題,當然就很難引導和說服法官接受你的觀點了。 金字塔原理的用處很多,至于有哪些用處,我建議大家讀《金字塔原理》這本書,我在此不予展開了。我還有個建議,閱讀面應(yīng)當開闊。胡適先生說,“為學當如金字塔,要能博大要能高”,希望大家能夠體會此中深意。 二、寫作的訓練 寫作沒有捷徑,必須多寫,寫多了,方法也就產(chǎn)生,文字也就理順。我年少時,曾養(yǎng)成記日記的習慣,白天遇到的事,晚上記下來,再發(fā)揮一下感想,這樣堅持多年,作文水平大為提高,還常受到語文老師的表揚,于是寫得更起勁,時間愈長,便對寫作產(chǎn)生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這樣漸漸學會寫東西。上大學后,我興趣不減,還為校報記者,愈發(fā)寫得更多。當年因為窮,發(fā)表小文章,還能拿點稿費,干勁十足。 以我的經(jīng)驗,我建議大家都嘗試著,什么都可以寫,用專業(yè)視角發(fā)表觀點,語言有時可以激烈些,文字最好帶有情感,這樣讀的人會多。法律人有責任,把自己想說的,說出來,不要偏激,掌握好“度”就可以。還有,在討論問題時,一定要以專業(yè)眼光,分析問題,給出見解。寫作的語言,可以仿照自己說話時的習慣,如果你平時講話滔滔不絕,你就將說的內(nèi)容寫下來,作一些修飾,就會是好文字。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名律師德肖維茨,寫有《致年輕律師的信》,可以找來看看,并試著學習他寫作的語言。這本書,值得一讀再讀。 總之,做律師最好能多讀、多想、多寫。閱讀、思考、表達,是很好的思維訓練。思想就像是刀子,越磨越鋒利。 來源: 中國律師網(wǎng) 汪倫(隆安律師事務(wù)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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