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雖然論述了吟誦方法及其價值,但是既未用“語文”一詞,也未用“吟誦”一詞。 自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小學學白話文、口語,稱為“國語”,中學、大學以書面語、古詩文為主,稱為“國文”,因此“國語”或“語體文”又指白話文,“國文”或“文言文”又指古詩文。 如此一來,按照漢語的習慣,自然應該有人把小學“國語”和中學“國文”合稱“語文”了,然而從文獻上查尋卻極其罕見,究其原因,是因為當時的白話文和古詩文之爭,因此兩者難以聯(lián)合。 比如黃仲蘇先生于1936年出版的《朗誦法》中說: 古有文筆之辨,嗣有韻散之分,近復有語文之爭。[1] 在這里“語”(國語)和“文”(國文)是兩個詞組成的一個詞組。 郭紹虞先生于1941年7月寫的《〈語文通論〉自序》里說: 我以為施于平民教育,則以純粹口語為宜;用于大學的國文教學,則不妨參用文言文的長處;若是純文藝的作品,即使稍偏歐化也未為不可。 因此,我們此種主張,比較適宜于大學的國文教學。是則本書雖名為《語文通論》,仍只是《學文示例》——大學國文教本——的序而已。[2] 在這里,“語文”的確是作為“國語”和“國文”的合稱而使用的,但是看其行文,還是一個詞組而非詞。 這樣的詞組民國之前也有。有人發(fā)現(xiàn)清朝的蒙書就有《語文》一種,其內(nèi)容則是《幼學成語考》之類,則這個“語文”也是一個詞組而非詞,乃“語之文”也。 此外,在清末民初,“語文”一詞經(jīng)常作為“語言文字”的縮略語,如“譯學館,意在通曉各國語文”,或者“語言文學”的縮略語,詳見張毅《六十年“語文”史論》[3]。 那么,是誰第一個把“語文”作為一個教育學科概念來使用的呢? 這個文獻頗難考證。從目前我所接觸的民國教育文獻來看,葉圣陶和朱自清先生于1940年夏開始撰寫的《精讀指導舉隅》《略讀指導舉隅》兩書似乎是最早提出“語文”學科概念的。在“前言”里有這樣的話: 原來國文和英文一樣,是語文學科。[4] 把“語文”作為一個學科,涵蓋于“國文”之上,這句話標志著“語文”作為一個學科概念的誕生。 1950新中國第一版語文教材的“編輯大意”說: 說出來的是語言,寫出來的是文章,文章依據(jù)語言,“語”和“文”是分不開的。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話、說話、閱讀、寫作四項。因此,這套課本不再用“國文”或“國語”的舊名稱,改稱“語文課本”。[5] 這個定義直接來自葉圣陶先生。 呂叔湘先生在1978年4月22日以《中小學語文教學問題》為題的講話中說: 語文這門課,是老辦法小學叫國語、中學叫國文好呢,還是想法統(tǒng)一起來?當時有一位同志提議說,我們就叫它語文行不行?語也在里頭,文也在里頭。后來就決定用語文這個名稱了。[6] 這位同志是誰?張志公先生在1979年5月的《說“語文”》一文中說: 原來的“國語”和“國文”,經(jīng)過研究,認為小學和中學都應當以學習白話文為主,中學逐漸加學一點文言文;至于作文,則一律寫白話文??傊?,在普通教育階段,這門功課應當教學生在口頭上和書面上掌握切近生活實際,切合日常應用的語言能力。根據(jù)這樣的看法,按照葉圣陶先生的建議,不再用“國文”“國語”兩個名稱,小學和中學一律稱為“語文”。這就是這門功課叫作“語文”的來由。這個“語文”就是“語言”的意思,包括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在口頭謂之語,在書面謂之文,合起來稱為“語文”。[7] 因此,新中國“語文”這個概念的確來自葉圣陶先生,而葉圣陶先生初次確定“語文”這個名詞,就是在《精讀指導舉隅》的“前言”里。 [1] 黃仲蘇著.朗誦法[M].上海:開明書店,1936:122. [2] 郭紹虞著.語文通論[M].開明書店,1941:自序4. [3] 張毅.六十年“語文”史論[J].北京:教育學報.2013.12:118-125. [4] 葉紹鈞,朱自清著.精讀指導舉隅[M].商務印書館,1944:前言11. [5] 周祖謨,游國恩,楊晦,趙西陸,劉禹昌,魏建功編.高級中學語文課本[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0:1 [6] 呂叔湘.中小學語文教學問題[J].江蘇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78,(第2期):2. [7] 張志公.說“語文”[J].語文學習,1979,(第1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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