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可以說向別人借錢或者被借錢是經(jīng)常發(fā)生的事情,我們在借錢給別人時,不要以為隨便打一張借條就可以,其實借條沒打?qū)?,碰上不對的人,可能錢就要不回來了。以下這幾種錯誤,千萬不要犯,否則你借出去的錢就不安全了。 第一種情況:借條中有涂改的痕跡。作為出借人的你和借款人往往都是熟人,有的甚至還是親朋好友,在打借條時,往往會書寫錯誤,這是時候你可能出于對借款人的信任或大意,沒有讓借款人重新書寫借條,到了還款的時候,很有可能就會發(fā)生爭議。如果打上官司,涂改的地方很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認可。如果有書寫錯誤,不要涂改,正確的做法是在涂改的地方按上手印,或者重新書寫借條。 有涂改的借條 第二種情況:書寫借條時沒有注意“今借到”與“今借”的區(qū)別。我國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借款合同需要完成貨幣交付,才能形成借款關(guān)系。一個“到”字就能區(qū)別作為出借人的你,是否已經(jīng)將貨幣交付給對方。往往在要求還款時,借款人如果耍賴就會說,當時打了借條,但是沒有借到錢。當然,按目前法院審理的情況看,如果金額比較大,還需要出借人提供轉(zhuǎn)賬記錄或其他交付貨幣的證據(jù)才能加以證明。所以建議你在出借錢時,都用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支付給對方,并注明為:出借款。 今借到 第三種情況:當借款人分期還款,重新打借條時,“還”字是讀'huan'或是讀'hai'。看下圖的借條,是還了借款1000元呢?還是還了4000,仍然欠1000元呢?估計你自己都搞不清清楚了。 huan與hai 第四種情況:沒有弄清楚“欠條”與“借條”的區(qū)別。法律上有一個概念就是訴訟時效,簡單的講就是你的權(quán)益受到法律保護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欠條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一般理解為從欠款之日起,法律保護的期限為三年(民法總則已經(jīng)將過去的兩年改為三年)。而借條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一般理解為從書寫借條之日起,法律保護的期限為二十年。 欠條與借條的區(qū)別 以下為大家提供正確的借條書寫方式: 借條 今李XX借到張X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小寫:1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一年,月利息2%。每月1日支付上月利息人民幣貳仟元整,小寫:2000元。到期本息結(jié)清。 附件: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借款人:李XX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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