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chuàng)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將這種機制引申到行政層面,從 報告中來看,這主要是由于干部隊伍中存在“不作為、不會為、亂作為”,或“不敢作為”的情況。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層面要存有寬容,建立容錯機制讓干部“能 作為、敢作為”。筆者認為要發(fā)揮好容錯糾錯機制的作用,關鍵在于解決好三個問題。 第一是容哪些錯的問題。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首先要明晰可容錯誤的范疇。要明確規(guī)定可以免予追責的錯誤是哪些,把因獨斷專行、違背程序和規(guī)律、違背科學 而作出的決策排除在免責范圍之外?!板e誤”內容要細化,可操作。二是明確“錯誤”界限。要明確“錯誤”級別,不能把重大錯誤、政治錯誤等也包容進去。三是 明確容錯對象,避免一些干部鉆制度的漏洞。容錯糾錯機制雖然是針對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體細則和操作準則時,要邀請專家和群眾參與,聽聽他們的心聲,看看 在他們心中哪些錯誤可以被包容,提高機制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第二是怎么容錯糾錯的問題。應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和運行體系。發(fā)現(xiàn)錯誤比較容易,但發(fā)現(xiàn)之后要有人及時“叫?!?,以免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叫?!敝?/p> ,要對犯錯者所犯的錯誤進行評估,厘清責任,研判后果。在此基礎上,恰當處理犯錯者,該批評的批評,該包容的包容。可以探索性地在一個行政區(qū)域內設立容錯 糾錯委員會,作為非常設機構。委員會由政府官員、法律人士、專業(yè)人士、利益關聯(lián)方代表、群眾代表等組成。對每項裁決,充分聽取委員意見,進行初步裁決,再 通過媒體公示,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建議,最后再做出裁決,及時糾錯。 第三是經(jīng)得起時間檢驗的問題。容錯糾錯機制的執(zhí)行要嚴。容錯糾錯機制是為了給勇于改革創(chuàng)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淪為部分黨員干部犯了錯誤就躲進去的“保護 傘”。在執(zhí)行容錯糾錯機制時,應該先由干部個人申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調查,出具調查報告,進行認定,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同級部門備案。組織人事、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在調查時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查清錯誤原因、不良影響,只有查明行為確屬可免予追責的范疇才下定論。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在調查時不能賣人 情、講關系,要以公平的心態(tài)來調查處理。同時,容錯糾錯機制的運用要敢于公開。當啟動了容錯糾錯機制后,政府要公開容錯糾錯對象、事件、原因等,接受干部 群眾的監(jiān)督和時間的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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