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將其持有的匯票轉讓給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為行使權利的一種法律手續(xù),由持票人在匯票背面或者粘單上簽章和記載內容。 背書有一定要求,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要求如下: 背書連續(xù):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的行為必須連續(xù),背書處不能空缺,同時一個印鑒不能連續(xù)出現在相鄰的背書處。印鑒不要侵占下一個背書人簽章的空間。 印鑒清晰:背書人所有的印鑒清晰、完整,要與書寫的單位名稱完全相符。 記名背書:銀行承兌匯票出票時明確記載收款人名稱后,該收款人作為最初的持票人,無論是作轉讓背書還是非轉讓背書,都必須進行背書,最好還應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粘單:銀行承兌匯票背面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貼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必須是兩欄式。 騎縫章:粘貼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貼單的粘接處蓋章(騎縫章),必須財務章在上、私章在下。騎縫章必須是同時加蓋在聯結的兩邊,聯結部分必須牢固。 抬背一致性:粘單的第一背書人就是票面的收款人,單位名稱要完全一致。前一手被背書人名稱應和后一手背書人簽章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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