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玉簡冊 玉的簡冊,與木、竹簡冊不同。玉簡冊的質(zhì)地堅硬,琢磨不易,制作一根簡需要付出較大的勞動,花費較多的時間。因此,玉簡冊只能用作特殊的用途,從考古出土和傳世的玉簡冊來看,主要有以下四種:即一般玉簡冊、封禪玉冊、盟書和謚冊及哀冊。 一、一般玉簡冊 河南省輝縣固圍村戰(zhàn)國墓葬中,發(fā)現(xiàn)有玉簡五十枚,作扁平長條形。出土?xí)r這些簡相次成冊,但上面沒有文字,也不見朱砂、墨的痕跡,或許因為年代久遠,字跡剝落,也許原來就根本沒有字,僅具其形,這已經(jīng)是無法加以考證了。 二、封禪玉冊 封是祭天,禪是祭地。泰山是古代帝王舉行“封”、“禪”大典的所在?!胺狻敝Y,是“封土為壇,在于泰山之上”。泰山在中國古代被視為最高的山,而在山上又封土為壇,更增加了泰山的高度,使得祭天之禮,更與上蒼接近。“禪”之禮,是“除地為壇,在于梁父”?!傲焊浮被蜃鳌傲焊Α?,是泰山之下的小山,已是低于泰山很多,又把它掘下去,然后為壇,是使這個壇更深入于地來行祭地之禮。封禪的目的,在于把文治武功報告于天地,并祈求天地之保佑,具有封禪資格的必須是“受昊天之命,居大寶之位”的統(tǒng)一全國的國君。1928年山東泰安火車站少北蒿里山關(guān)王廟前發(fā)現(xiàn)的“宋真宗禪地玉冊”和“唐玄宗禪地玉冊”,就是“封禪玉冊”的實物證據(jù)。 三、盟書 《禮記·曲禮》記載:“約信曰誓,涖牲曰盟”??追f達注疏:“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殺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盤,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而讀書”。 出土盟書以山西侯馬盟誓遺址為最多。盟書中較早的是戰(zhàn)國初期,周安王三十六年趙敬侯的盟書,訂于公元前386年。盟書所用材料有玉與石,形狀有圭與璜等,尺寸大小不一。盟書上的字數(shù),一般為72—92字左右,也有長達110—120字的。侯馬盟誓遺址出土的盟書玉片有60件,其中有一件是總序,刻有年月,其余的內(nèi)容基本相同,只是篇首祭祀人名字不同。 四、謚冊及哀冊 古代帝、后死后,根據(jù)他(或她)在世時的行為、功績,替他起一個號,叫做“謚號”;把他的行為、功績,用玉冊或石冊記錄下來,叫做“謚冊”。哀冊是贊揚功德的冊文,也是死后所讀的最后一篇祭文。祭文也是書寫于冊上的,叫做“哀冊”。 1、謚冊 漢以前,有“謚”及“誄”,“誄”就是“累”,累積死者的行跡而為之謚,所以《說文解字》釋“誄”“誄,謚也”。又說“謚,行之跡也”。二者等于是互訓(xùn)。誄到后來,便成為哀冊文。 秦始皇時,他反對用謚,《史記·始皇本紀》記載:“二十六年……,制曰:朕聞太古有號無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以來,論謚法,朕為始皇帝,后世以數(shù)計,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西漢初年承襲秦制,到了西漢末年,用匡衡之議,在長安南郊設(shè)壇。西漢末、東漢初創(chuàng)制出“謚當由尊者成”、“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唯天子稱天以誄之”。南郊之典,遂成為歷代天子在“大喪”中的通制。具體儀式為:謚冊在南郊,由太祝令讀后,返回到靈柩之前,由太尉再讀。這個冊并不入墓,藏之于廟,是漢以來的制度。到了唐代,已經(jīng)改為入陵。 謚冊與哀冊所用的材料,不是始終用玉,從漢代一直到唐代以前這一段時間,可能都用竹簡?!稌x書·束皙傳》記載:“時有人于蒿山下得竹簡一枚,上兩行蝌蚪書,傳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張華以問皙,皙曰:‘此漢明帝顯節(jié)陵中策也’。檢驗果然,時人優(yōu)其博識”。陵中用玉冊,可能始于唐初。由于冊文很長,需要很多玉簡,因此所用玉料多為珉玉,玉質(zhì)較差。 謚冊文辭有一定的格式:(1)年、月、日;(2)“哀子嗣皇帝某”;(3)長篇歌功頌德的虛文,用以說明定謚的理由;(4)遣太尉某某詣南郊上尊謚某某;(5)結(jié)以“神靈來格,膺茲典禮”。以權(quán)德輿所撰寫的唐德宗神武皇帝謚冊文為例,其文如下:“維永貞元年,歲次乙酉,十月景申朔,孝孫嗣臣某,伏維大行皇帝,德會天地,作人父母……。謹譴攝太尉門下侍郎平章事杜黃棠謹奉冊,上尊謚曰神武孝文皇帝,廟曰德宗。伏維圣靈昭格,膺是典禮,幽贊丕祉,流于無窮。嗚呼哀哉!” 2、哀冊 哀冊是由古時的“誄”轉(zhuǎn)變而來的?!短接[》卷五九六哀策條記載:“今之所謂哀冊,古誄之義”。讀哀冊的時日,也與讀謚不同,是在“遣奠”之日,是一篇最后祭文。按照唐代制度,在棺木已經(jīng)運上靈車,要向陵墓去的時候,舉行“遣奠”之禮,宣讀哀冊,與《周禮》中春官太史所說:“遣之日,讀誄”是一樣的。 哀冊的文辭也有一定的格式:(1)年、月、日;(2)神駕將遷座于某陵,禮也;(3)哀子嗣皇帝某;(4)孝子如何哀慕之辭,以“其辭曰”起,以“嗚呼哀哉”結(jié)束全文。
第四節(jié) 玉璽印 玉璽印本來是用來“執(zhí)以為信”的。國家封官拜爵,高級的貴族如公、侯、伯、子、男,以圭、璧之類的玉器作為官爵的證物;其他官員以印章為信物,印上鑄出或刻出他的官名來,作為他們官爵的證明,這就是所謂的“官印”;私人也常常帶一顆印章,上面鑄或刻自己的姓名、別號、吉語等,這就是所謂的“私印”。 衛(wèi)宏《漢舊禮》中記載:“秦以前,民皆佩綬,金、玉、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服所好”。但是,由于金銀的價值較高,玉的質(zhì)地太硬,犀、象的材料并非十分耐久,所以留存印章以銅印為最多。明清時期盛行石印,主要原因是文人的參與。文人不能像青銅工匠一樣去鑄印,也不能像玉工那樣去碾印,石質(zhì)的硬度易于雕刻,治印的就多了。他們不是以刻印為職業(yè),而是當作一種藝術(shù)品來處理,與繪畫、書法一樣,而且是自寫自刻。從此,石印大興。 流傳至今的玉印,按照用途可以分為傳國玉璽、御府玉印和私人玉印等三類。 一、傳國玉璽 傳國玉璽是每一個朝代都有的。在開國之初,朝廷用玉做一方印章,代表了政權(quán),一個皇帝故去,另一個皇帝繼位時,這方印章也隨之轉(zhuǎn)移,以表示政權(quán)轉(zhuǎn)移到繼位人的手中。此后,玉璽被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稱做“傳國璽”。 傳國玉璽的制作以秦代的傳國玉璽為最早。秦始皇制作了璽文為“受命于天既壽永昌”的傳國玉璽。秦始皇死后傳到秦二世之手,此后流傳的順序是:秦王子嬰、西漢劉邦及后代,西漢平帝死后,玉璽被太后收在長樂宮,王莽篡位后,傳國玉璽被太后一怒之下,摔斷了螭鈕,而后歸王莽所有。此后的流傳由于戰(zhàn)亂,先后被劉玄(23—24年)、劉聰(25—27年)、劉曜和石虎(318—329年)、石勒(330—349年)、冉閔(350—351年),至東晉永和八年(352年)開始,傳國玉璽才回到東晉、南朝政權(quán)的手中。隋文帝滅陳后,蕭后與太子正道帶著玉璽逃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貞觀四年,蕭后與太子正道把玉璽獻給了唐太宗。公元907年,朱全忠廢唐帝,建立后梁,玉璽在梁朝,后唐建國后又傳到后唐,但到936年時,后唐廢帝從珂在洛陽玄武樓自焚,從此傳國玉璽不知去向。 秦始皇制作的這枚“受命于天”的傳國玉璽,被認為是皇權(quán)正統(tǒng)的象征,因此,一旦由于戰(zhàn)亂等非常時期,傳國玉璽不知下落時,總需要一些仿制的玉璽來暫時充當,所以在中國古代文獻資料中,經(jīng)常有關(guān)于平民、官吏獻傳國玉璽的記載,最近的是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江南河道總督高斌進奉由寶應(yīng)縣挑河民夫家中發(fā)現(xiàn)的傳國玉璽,其色黝黑,方二寸許,高八分,壇鈕,與歷代史籍記載的傳國玉璽形狀也不相同。高宗皇帝認為這是好事者所刻,把它當作玩好舊器收下。這一方印至今仍收藏在故宮博物院。 二、御府印 御府印是宮中所用的印。秦始皇規(guī)定一般的印,不得用玉制作,宮廷里卻大量使用玉印。這些玉印中比較重要的是“六璽”,即“皇帝之璽”、“皇帝信璽”、“皇帝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天子行璽”。這六璽的末一字都是“璽”字。唐武后時,她認為這個“璽”字,與“死”字的音相近,是不祥的,在長壽三年(693年)規(guī)定改用“寶”字。此后,有時稱璽,有時稱寶。宋以后,御府印大都稱寶。 三、私印 秦始皇規(guī)定了印只限于皇家使用,他只能限制官印,無法限制私人印章,歷代官印多用銅印,而私人印章則更多的是玉印。明代以來,石印盛行,銅印、玉印逐漸減少了。 因圖片太多,有需求的朋友可聯(lián)系饕餮盛宴古玉愛好者之家群主索取,群主聯(lián)系方式:微信號:TTSY-001,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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