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清代一種軍民合一、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建立之初,目的在于以旗統(tǒng)人?!吧w凡隸于旗者,皆可以為兵,出則為兵,入則為農(nóng),耕戰(zhàn)之事,未嘗偏廢?!谌腙P(guān)之前,經(jīng)努爾哈赤、皇太極兩代汗王建設(shè),八旗制度已基本成型,八旗即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正藍旗、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一旗析為三部,滿洲、蒙古、漢軍。 作為八旗的核心,滿洲八旗最早建立、完備。史載:女真人出獵開圍之際,各出箭一支,十人中立一總領(lǐng),屬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許錯亂,此總領(lǐng)就呼為牛錄額真。明末之際,建州女真努爾哈赤在東北崛起,在10余年間征服了不少部落。 為了更好管理征服部落,努爾哈赤借鑒本民族狩獵的組織方式,于萬歷29年(1601年)首次以牛錄組織對部落進行大規(guī)模改造與重建,三百人立一牛錄額真管理,并將部眾分成了4旗,即正黃旗、正白旗、正紅旗、正藍旗。萬歷43年(1615年)隨著征服部落的增加,控制人口的增長,努爾哈赤增設(shè)4旗,即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并對組織架構(gòu)進行進一步改造,在旗主固山額真與牛錄額真之間增設(shè)甲喇額真,規(guī)定5牛錄組成1甲喇,5甲喇組成一旗,至此,八旗滿洲正式建立。 八旗蒙古建立則稍晚于滿洲八旗。最初,漢人和蒙古人也被編入滿洲八旗。1621年努爾哈赤時期,蒙古喀爾喀部內(nèi)古爾布什臺吉、莽果爾臺吉率民645戶并牲畜來歸,為懷柔蒙古部落,鼓勵歸降,努爾哈赤授二人總兵官之職,賜給他們滿洲、蒙古兩個佐領(lǐng),歸其管理,仍在滿洲八旗之下。 天聰七年(1633年)后金第二代汗王皇太極建立蒙古二旗,蒙古左營、蒙古右營。天聰八年,經(jīng)過多年征伐,察哈爾部終于歸降,皇太極將所獲千余戶分給八旗,天聰九年,乃決定正式將其組成八旗蒙古,同年,又將歸降內(nèi)外喀喇沁蒙古大部分編審進入蒙古八旗。蒙古八旗前后共收編了十幾個部落,后來,蒙古歸降部落越來越多,遂不再編入八旗,而是設(shè)立札薩克進行管理。 而八旗中漢軍的建立,則與后金與明廷的戰(zhàn)爭有關(guān)。八旗能征善戰(zhàn),野戰(zhàn)能力甚強,明軍不能敵。但相對八旗兵,明軍擁有紅衣大炮等重武器,在戰(zhàn)場上往往給予后金以重大殺傷。為了扭轉(zhuǎn)這種局面,后金極力招降明廷重武器部隊將領(lǐng),編成烏真超哈(即炮兵部隊)。 天聰五年,皇太極命凡漢人軍民一切事務,悉交額駙佟養(yǎng)性總理,同年就造出了紅衣大炮。史稱:先是我國未備火器,造炮自此始。1637年,分烏真超哈一旗為二旗,照滿洲例編壯丁為牛錄,這就是漢軍建立之始。1639年,分二旗為四旗。1642年,編漢軍為八旗,旗色、官制與滿洲、蒙古八旗同,八旗漢軍正式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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