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字在《說文解字》中可考,位于人部。許慎釋為“人字。從人。青聲。東齊壻謂之倩?!睎|齊即為周朝時齊國,因地處周之東,故稱“東齊”。另外,同樣產(chǎn)生于周朝的《詩經(jīng)·衛(wèi)風·碩人》有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據(jù)此可知,在周朝時“倩”字已經(jīng)出現(xiàn)并比較常見。 “倩”字的字形變化較少,自古至今較為一致。可考的只有小篆與楷書,分別為 至于“倩”字的本義,有幾種說法。第一種觀點認為指稱女婿是本義,以《說文解字》為代表。學者馬敘倫“疑東齊壻謂之倩是本義。倩為壻之轉注字。倩音清紐。壻音心紐。同為舌尖前音也。”但同時又提出“東齊”一句出自揚雄《方言》,可能只是地方性的說法,說服力不足。第二種認為“倩”字本義為男子的美稱,以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為代表。段玉裁依照《韻會》的說法將《說文》解釋中的“人字”改為了“人美字也”,段的解釋是“倩猶甫也”,可反引《說文》對“甫”的解釋“男子美稱也”,來理解。男子之字有稱“甫”者,如義甫、嘉甫,有稱“倩”者,如蕭長倩、東方曼倩,應當有相同的寓意。第三種觀點較為新穎,以馬敘倫先生之說為代表。馬敘倫反駁了以上兩種說法,而認為“倩”的本義是指有才。馬敘倫引鄭玄注《周禮天官序官》“胥讀如谞,謂其有才智”,其中“胥字乃借為書”,“谞”才智也,同“?”。“胥”、“青”同為舌尖前音,所以東齊稱“壻”為“倩”,是指有才。這三種觀點中我認為第二種較為可取。第一種已有批駁,第三種所釋之義與字形毫無關聯(lián),可能為引申義,并非本義。 “倩”字有兩種讀音?!稄V韻》分別注為“倉甸切”與“七政切”,現(xiàn)代漢語拼音分別為“qiàn”與“qìng”。第一種讀音對應的有四個義項,第二種有三個義項。義項一為古時男子的美稱,據(jù)上文分析即為本義,在古書里最早的用例除了《說文解字》,還有《漢書·循吏傳·朱邑》:“昔陳平雖賢,須魏倩而后進。”義項二為笑靨美好,三為美好、俏麗,四為用作姓,五為請、使,六為借助,七為舊稱女婿。在這些義項中,義項一、三、五、六為常用義,上面已舉了本義的用例,以下是義項三、五、六在古書中的用例:“芳心一點嬌無力,倩影三更月有痕”(《紅樓夢》第三十七回)、“羞將短發(fā)還吹帽,笑倩旁人為正冠”(杜甫《九日藍田崔氏莊》)、“酒熟憑花動,詩成倩鳥吟”(白居易《虎丘山》)。另外,義項二、三、七是由本義引申而來,義項四、五、六則與本義無關。
參考文獻: [1]許慎撰.徐鉉校定.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5年 [2]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清嘉慶二十年經(jīng)韻樓刻本 [3]顧野王.玉篇殘卷.影印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日本昭和八年京都東方文化學院編東方文化叢書第六輯本 [4]李圃.古文字詁林.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2004 [5]李學勤.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 [6]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中文大辭典.中國文化大學出版社,1990 [7]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第二版.2010. [8]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 [9]漢字字源.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