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jìn)退存亡,要識變通之道。正官佩印,不如乘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 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 之理也。 今言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說: 假如身旺官輕,多見印綬,則日主愈強,而官愈弱矣。 壺中子云:官輕不若煞輕 所以喜財旺之地。 生官剋印,表裏方得中和,於此足以發(fā)福。 七煞用財 豈宜得祿。 此言煞旺太過,日主無依。 又如用財生煞,則日愈弱,而煞愈旺矣。 當(dāng)之不能,遠(yuǎn)之不可,只得棄命相從,以免侵凌之患。 運行財煞旺地,不易始從之心。 一遇歲運歸祿,日主特強,乃與煞戰(zhàn)。 以寡敵眾,其能勝乎兇?可知矣。 印逢財而罷職,財逢印以遷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見財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綬,不以官煞為倚者,運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財鄉(xiāng),剋了印綬,柱無比肩為救,不免罷職投閒。 傷重者,必死於異鄉(xiāng)水火。 身旺用財榮華可知,再行財旺之地,主不能勝。 卻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進(jìn)爵遷官。 不為財壞印之論也。 命當(dāng)夭折,食神孓立逢梟。 七煞傷身,原無正印為解,獨以食神一位制煞。 壯年運道,喜行制煞之鄉(xiāng)。 若遇梟神有力,剋我食神,柱無偏財遇敵。 不免縱殺傷身,為禍滋烈。 運至兇危,羊刃重逢破局。 專言用財無煞者,大忌羊刃為禍。 若歲運重逢羊刃劫財破局者,必有喪家囚獄之苦。 傷妻剋子之悲,木火兵刃,悉有之矣。 爭正官不可無傷。 官者祿也,無人不欲。 若柱中多見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爭奪,立見有福? 不如運至傷官,傷盡官星,則比肩無爭奪,始可安矣。 歸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謂也。 蓋四柱多見比肩,必然爭祿爭財,且奪歲運之物為禍。 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勢必歸之。 歲運一遇食神制煞,則柱無張主之神,使比肩復(fù)亂如初。 則散財破業(yè),橫死於茍食之下,端有徵矣。 官居煞地,難守其官。煞在官鄉(xiāng),豈能變煞。 官為純雅之貴人,煞乃奸邪之惡客。 如官居煞黨,其勢不能獨立,必混化而為煞。 雖官有純雅之風(fēng),安能守乎? 煞乃剛暴之人,雖在官星禮義之鄉(xiāng),終不由禮義而化。 故不能變煞為官也。 貪財壞印擢高科,印分輕重。 凡命印重煞輕,終不為貴。 要行財旺之運,剋太過之印,生不及之煞。 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輕逢財,乃為大害,宜消息詳之。 遇比用財纏萬貫,比得資扶。 財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有一七煞專權(quán),日主被制,則無暇用財。 若得比劫透露,或歲運生扶。 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敵煞,而財始為我用矣。 運到旺鄉(xiāng)身反弱。 此言從財、從煞未成之象。 日主衰弱,未肯棄命而從財煞。 若大運行遇資扶之地,必與財煞爭敵。 敵之不勝,反遭財煞之害,愈見弱矣。 定必因財構(gòu)禍,災(zāi)病累身。 財逢劫處禍猶輕。 身弱財多,當(dāng)之不能。 行遇比劫,分財助氣,而禍反輕。 財不有傷,還忌陰謀之賊。 柱中用財,無比刃劫奪者,則無所傷。 尤忌支庫中有比刃暗藏,或被衝刑,則私竊之害不免矣。 煞無明制,當(dāng)尋伏敵之兵。 煞者頑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為用。 如柱中明無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兇言,要深求四柱支神。 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衝,或就三合亦可為伏敵之兵。 大運行制煞鄉(xiāng),必主成名進(jìn)祿。 貴人頭上戴財官,門充駟馬。 此專言歲日互換貴人,不遇空亡劫害,煞刃同宮者。 上戴財官,又居正位,帶合有根,得時進(jìn)氣。 乃為富貴,權(quán)掌兵刑,非常之命。 玉井云:登金步玉,貴人頭上戴官星,是官視財為尤要也。 生旺宮中藏亡劫,勇奪三軍。 八字中,如帶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長生,及年支納音。 或得長生臨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舉鼎拔山之勇也。 為跨馬以亡身,因得祿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無財用,歲運逢財,日主乃食其用。 比刃必然劫奪,重則損命喪家,輕則休官罷職。 原用官星,帶財為貴,運行歸祿之鄉(xiāng),乃比肩旺地。 必然爭奪官,正謂遇比肩而爭競,於此反失俸祿,故避位也。 印解兩賢之厄,財勾六國之爭。 兩賢者,二煞也。印者仁也。 凡用日主不弱,兩煞透出天干,并虐日主。 無食為救,縱有亦被梟神所得者最兇。 若能用印化煞,使降於我。 如此不獨富貴出人,且能享福。 一云兩賢,官與煞也。 若止作煞言,重下句眾煞混行意。 財者,人所共欲之物,因茲而構(gòu)禍者多矣。 若局有刃伏於柱中,不遇其財,則無爭劫。 倘有財為用,或歲見財,惹起比肩混劫為禍。 刑耗傷妻,在所不免。 眾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猖亂,獨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後服從,若見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則必致叛。 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為妙。 喜印旺鄉(xiāng),乃益其化,不宜再見制伏,所謂疾之已甚,亂也。獨煞猖亂,勢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況食神多制者乎。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齊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為煞,剋我無制,其兇可知。 殊不知水印長生於申,自能化煞,不使兇暴。 若干支多財,乃成下格。比旺財輕者,用之更美。 如乙木用辛金為煞,遇子栽根,特強剋我。 雖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宮。 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干無食神為救者。? 得旺午衝子,去生殺之宮,則辛無所倚,庶免剋身之患。? 兄弟破財,財?shù)糜谩I饭倨壑?,主須從?/p> 一局比肩,日干專祿,柱中不見財官,則無所用。 卻比肩成黨,望空衝破財旺之宮,而財力為我所用。 大怕填實衝宮,留合比肩。 假如辛酉日,遇酉多沖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 官煞太多,日主無力,四柱更不拖根,運途又行財煞。 不如棄命從煞,通煞旺之鄉(xiāng),必能發(fā)福,大忌身旺食神之運。 一馬在廄,人不敢逐,一馬在野人共逐之。 馬,財也。乃比肩必爭之物。 若財明透,四柱中特立無遮攔者。 譬如馬之在廄,其分素定,比肩不敢爭逐。 大怕背財運道,三合六合之鄉(xiāng),比肩乘機暗竊,致禍不輕。 若用財不見明露,隱於支庫之間,乃人所不知之地。 比肩競圖竊取,雖深藏固閉,難保無患。 財臨生庫破生宮,兼奉兩家宗嗣。 凡命以印為母,以財為父。 財固以印為家,印必以財為主。 然財貴而印自榮,夫敗斯妻無倚。 所以論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財為先。 若財有長生之宮,又見墓庫局。 卻有神破所生之宮,無犯於墓庫者。 則為螟蛉過繼之兒,棄父隨母之子也。 蓋生乃發(fā)蒙之初,庫在收斂之際。 棄始由終,故知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當(dāng)為幾度新郎。 凡命無傷官食神者,必然用財為妻。 妻所屬之宮,日下一位是也。 卻被比肩占了又見三合成局,歲月時中,見財必奪。 柱若無財,歲運見亦為患,剋妾傷妻,豈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離一合,須知印綬臨財。 柱中財印,乃為父母之神,所處不許同宮。 雖為父母之名,實有剋剝之意,豈能免離間之恨哉。 若印與財相連一宮,而財印皆有著腳。 生祿同鄉(xiāng)者,終得聚合成家而無間矣。 夫妻隨娶隨傷,蓋為比肩伏馬。 凡論財為妻室,財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進(jìn)氣,當(dāng)?shù)靡黄蕖?/p> 若財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奪之機。 一遇其財,又見食神制煞。則縱志奪財,妻難久處。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宮妻守,賢齊孟光。 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時也。時上要財,及用官煞生旺之氣。不逢刑害孤虛,不失用神時候,則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傷官神食神為妒,徑來時上填實,反有伯道之嘆。 妻者,財也,妻宮者,日支也,本宮若見其妻,乃得立矣。 不逢比刃,不遇刑衝,不有桃花惡煞。得天月二德貴人同處者。不惟遇道韞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入庫傷官,陰生陽死。幫身羊刃,喜合嫌衝。 傷官本有陰陽,生死當(dāng)較其是否。 凡傷官歸庫,歲運逢之,多見喪亡橫禍。 殊不知五陰傷官,於此返魂無咎。 刃乃幫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煞,與刃作合,化為權(quán)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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